《新唐书·裴潾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
原文:
裴潾,本河东闻喜人。笃学,善隶书。以荫仕。元和初,累迁左补阙。于是两河用兵宪宗任宦人为馆驿使检稽出纳有曹进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过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罢之会伐蔡,复以中人领使。潾谏曰:“凡驿,有官专尸之,畿内以京兆尹,道有观察使、刺史相监临,台又御史为之使,以察过阙。犹有不职,则宜明科条督责之,谁不惕惧?若复以宫闱臣领之,则内人而及外事,职分乱矣。夫事不善,诫於初;体有非,不必大。方开太平,澄本正末,宜塞侵官之原、出位之渐。”帝虽不用,而嘉其忠,擢起居舍人。
帝喜方士,而柳泌为帝治丹剂,求长年。帝御剂,中躁病渴。潾谏,帝怒,贬江陵令。
穆宗立,泌等诛,召潾,再迁刑部郎中。前率府仓曹参军曲元衡杖民柏公成母死,有司以死在辜外,推元衡父荫赎金,公成受赇不诉,以赦免。潾议曰:“杖捶者,官得施所部,非所部,虽有罪,必请有司,明不可擅也。元衡非在官,公成母非所部,不可以荫免。公成取贿仇家,利母之死,逆天性,当伏诛。”有诏元衡流,公成论死。久之,繇给事中为汝州刺史,越法杖人辄死,以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迁左散骑常侍、集贤殿学士。改刑部侍郎,为华州刺史。召拜兵部侍郎,出为河南尹,复还旧官。潾以道自任,悉心事上,疾党附,不为权近所持。尝裒古今辞章,续梁昭明太子《文选》,自号《大和通选》,上之。当时文士非与游者皆不取,世恨其隘。卒,赠户部尚书,谥曰敬。
(节选自《新唐书·裴潾传》)
译文:
裴潾,本来是河东闻喜人。年轻时学习刻苦,善写隶书。因祖上功德而入官。元和初年,逐步升迁至左补阙。那时两河用兵,宪宗任用宦人担任馆驿使,检验稽查进出之人。有个叫曹进玉的,倚仗皇帝的恩宠十分傲慢。有使者过往,甚至加以打骂,宰相李吉甫奏明情况,罢了他的官。恰逢讨伐蔡州用兵,又派宦官为驿使。裴潾上疏进谏:“凡是驿站,均有专职官员。畿内有京兆尹,外道有观察使、刺使前往监督他们,台中又有御史任馆驿使,专门察查错误或缺漏。倘若还有不负责的,则该明示科条,督促加责,谁还敢不警惕?倘若再派内宫之臣来主管,那就是内臣管外事,职分乱了。若事有不好的,应在初起时责戒;即令还有所妨碍,也必不会扩大。现正开太平至理之风气,那么澄清本原,扶正末梢,正是其时,应该堵塞侵犯官员的源头,铲除错位的萌芽。”皇帝虽不能采纳,但仍嘉奖他的忠心,提升为起居舍人。
宪宗皇帝喜爱方士,柳泌为皇帝炼治丹剂,以求长寿。皇帝服用后,心中烦躁,口渴不解。裴潾上疏进谏,皇帝看了奏疏,生气了,把他贬为江陵县令。
穆宗立,柳泌等人被杀,招回裴潾,升任刑部郎中。前率府仓曹参军曲元衡,打死了百姓柏公成的母亲。有司认为柏公成的母亲无辜而死。此时曲元衡的父亲任军使职,就以曲元衡父亲的荫庇给了柏公成钱。柏公成收了钱就不告官了,曲元衡也就得以赦免。裴潾上奏说:“用杖捶打人是一种刑法,官员们可以在他部属之内施行,若不是他的部属,即使有罪,也必须交由有司处理,以表明不得擅自施刑。曲元衡不是官员,柏公成的母亲不是他的部属,不能因父荫而免罪。柏公成从仇家收受贿赂,以母死谋利,悖逆天性,也应判罪。”皇帝下诏:曲元衡杖责六十后流放,柏公成依法论死。后来,太和四年,裴潾由给事中出任汝州刺史,任期中,越法杖人致死。贬为左庶子,分司东都。太和七年,升左散骑常侍、集贤殿学士。太和八年,又转任刑部侍郎,改任华州刺史。太和九年,再任刑部侍郎。开成元年,任兵部侍郎。第二年出为河南尹,不久,又回来还任兵部侍郎。裴潾以道自处,尽心事皇帝,嫉恨朋党,所以不被当权者、宠幸者所喜欢,曾收集历代好文章,续梁昭明太子的《文选》,共三十卷,名之为《大和通选》献给皇帝。当时的文士若不是与裴潾有交往的,其文章均不中选。所以时论认为他很狭隘。后来宪宗终因服丹药而死,时人认为裴潾有远见。开成三年死,追赠户部尚书,赐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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