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吕本中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吕本中字居仁,元祐宰相公著之曾孙、好问之子。幼而敏悟,公著奇爱之。公著薨,宣仁太后及哲宗临奠,诸童稚立庭下,宣仁独进本中,摩其头曰:“孝于亲,忠于君,儿勉焉。”
绍兴六年,召赴行在,特赐进士出身。监阶州草场苗亘以赃败,有诏从黥,本中奏:“近岁官吏犯赃,多至黥籍,然四方之远,或有枉滥,何由尽知?”异时察其非,虽欲抆拭,其可得乎?愿酌处常罚,毋令奸臣得以藉口于后世。”从之。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当今之计,必先为恢复事业,求人才,恤民隐,讲明法度,详审州政,开直言之路,俾人人得以尽情。然后练兵谋帅,增师上流,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动之势。伺彼有衅,一举可克。若徒有恢复之志,而无其策,邦本未强,恐生他患。今江南、两浙科须日繁,闾里告病,倘有水早乏绝,奸宄窃发,未审朝廷何以待之?近者臣庶劝兴师问罪者不可胜数观其辞固甚顺考其实不可行大抵献言之人与廷利害绝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济则脱身而去。”又奏:“江左形势如九江、鄂渚、荆南诸路,当宿重兵,临以重臣。吴时谓西陵、建平,国之藩表,愿精择守帅,以待缓急,则江南自守之计备矣。”
内待郑谌落致仕,得兵官。本中言:“陛下进临江浒,将以有为,今贤士大夫未能显用,岩穴曲隐未能招致,乃起谌以统兵之任,何邪?”命遂止。
八年,金使通和,有司议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来,正当示以俭约,客馆刍粟若务充悦,适启戎心。且成败大计,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财强弱,愿诏有司令无乏可也。
(选自《宋史・吕本中传》),有改)
译文:
吕本中字居仁,元年间宰相吕公着的曾孙、吕好问的儿子。年幼时聪明敏悟,吕公着十分喜爱他。吕公着去世时,宣仁太后和哲宗亲临祭奠,众多孩童立于庭下,宣仁太后独自让吕本中进见,抚摸着他的头说“:孝于亲,忠于君,孩儿当以此自勉。”
绍兴六年(1136),召赴朝廷,特赐他进士出身。阶州草场监官苗亘因贪赃败露,诏令处以黥刑,吕本中上奏:“近来官吏犯法贪污,多被处以黥刑,但四方遥远,其中不免冤枉,怎么能够全部知道?以后觉察他是无辜,即使想平反,又怎么能做到呢?如果祖宗以来曾用此刑,那么绍圣权臣当政之时,士大夫死无遗类已经很久了。希望斟酌用常刑处罚,不要让奸臣以后世为藉口。”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绍兴七年(1137),高宗巡幸建康,吕本中上奏说:“当今的计策,必须先从事恢复故土的大业,求取人才,宽恤民隐,讲明法度,详审刑政,广开直言之路,使人人得以尽情上达。然后训练军队选拔将帅,增军上游,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能动摇之势,伺敌有隙,可一举而克。如果只有恢复大业的志向,而没有相应的对策,国家根本未强大,恐怕会产生其他祸患。现在江南、两浙地区赋税日益增加,乡里疲敝,倘若遭到水旱之灾,坏人起而发难,不知道朝廷怎样对付?近来臣僚中劝说兴师问罪讨伐金朝的,不可胜数,看他的言辞固然十分理直气壮,但考察实际却难以实行。大概进言的人,同朝廷的利害绝不相等,言论没有实现,事情没有成功,便脱身离去。朝廷设施失当,谁能承担责任?鸷鸟将要出击时,必先隐藏形迹,现在朝廷对于进取没有丝毫之实,所下诏命,已传到敌境,使敌人得以事先准备,这不是办法。”又上奏“:江左形势险要之地如九江、鄂渚、荆南各路,应当驻屯重兵,选派重臣。吴时说西陵、建平,是国家的藩篱门户,希望精择守将,以备紧急,那么江南自守之计就齐备了。”
太监郑谌退休时特命复出,得到掌管军队的官职。吕本中说“:陛下进临江浒,将有所作为,现在贤士大夫没有得到重用,隐藏山林的能人没有招至,反而用郑谌为统兵官,这是为什么?”命令于是作罢。吕本中以疾病请求奉祠,直龙图阁、知台州,没有到任,主管太平观。召任太常少卿。
绍兴八年(1138)二月,吕本中任中书舍人。三月,兼侍讲。六月,兼权直学士院。金派使者前来讲和,有关部门计议接待礼品,吕本中说:“使节前来,正当表示俭朴节约,客馆供应如果务求充裕欢悦,正好引发敌人侵我之心。况且成败大计,本不在此,关键在于我政治得失,兵财强弱,希望诏令有关部门让供应不要缺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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