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谦益《书沈伯和逸事》原文及翻译
钱谦益
原文:
沈应奎,字伯和,常州武进人也。少有绝力,重然诺,好急难,以豪杰自负。伯和之妻,丹阳邵芳之女也。芳任侠,为江陵所杀。族人欺其子幼,欲杀之而分其产,聚而围守其庐。伯和集拳勇少年十余人,为乞丐装,缒墙而入,夺其孤嫠以归。
万历庚戌,伯和官刑部郎。神祖①不豫,召阁臣,至宫门而返。福藩②犹在邸,中外凶惧。福清③谓:“事不可知,且奈何?”伯和曰:“竭股肱之力,以死卫太子。万一有变,公必死之,请以不肖躯殉公。”福清要伯和宿朝房,与计事,令大司马列兵围诸王府第,大金吾领缇骑巡徼王城,戎政分部京营兵屯九门,藩府人不得阑出邸第,中外寂然。伯和衷甲与福清同卧起,示不独生。神祖勿药,乃出。当此时,举朝惴惴无人色,福清独恃伯和以为强。
出知汀州府,乡人为御史,按部至汀,每夕传鼓入院,指天象示之,曰:“客星犯前星甚急,奈何?”御史目笑之。已而有梃击之事。伯和于众中责御史,把其袖曰:“此大事,公安得不言?吾向语天象云何?”顾左右趣纸笔,即堂上起草。御史大惊且惭,执其手,嗫嚅祈少缓,乃趋而出。
伯和为守,考上上,党人罢其官。起为南尚宝司丞,逆奄④时又削籍。余尝访伯和村居,木榻布被,沽浊醪如饧,饭粗粝棘喉,伯和饮啖自如。床头树铜简二,其高等身。夜分谓余曰:“当持此简,击杀老魅于朝堂,旋自刑以明国法,何暇与喋喋争嚷毕牍间乎?”俄而执简起舞,有风肃然,晶光闪烁上下,寒灯吐芒,四壁飒拉。是时伯和年七十余矣。
(选自《牧斋初学集》,有删节)
注释:①神祖:明神宗朱翊钧。②福王:万历皇帝三子朱常洵。③福清:叶向高,福建福清人,万历年间内阁辅臣。④逆奄:魏忠贤。
译文:
沈应奎,字伯和,是常州武进县人。年轻时就有超人的力气,看重诚信,喜欢急人所难,以豪杰自许。沈伯和的妻子是丹阳人邵芳的女儿。邵芳是个侠义之士,被张居正杀害。同族人欺负邵芳孩子年幼,想要杀了他儿子瓜分他的家产,就聚集在一起包围了他家的宅院。沈伯和召集了十多个勇武的青年,穿上乞丐的衣服,用绳索攀援上围墙进入宅子,抢夺了他家的孤儿寡母回去。
万历庚戌年间,沈伯和官至刑部郎中。明神宗生病,召集大学士,他们到了宫门皇帝又让他们回去了。福王这时还在京城住所,朝廷内外惊扰不安。阁臣叶向高对沈伯和说:“事情无法预料,将要怎么办呢?”伯和说:“(我)竭尽全力,誓死保护太子。万一事情有变化,您一定为此而死,请允许我为你牺牲。”叶向高请伯和住在朝房,和他商量大事,命令大司马派兵包围各个王府,大金吾统领锦衣卫巡视京城,兵部分别部署京兵驻扎在九个城门。藩王府的人不得擅自出门,朝廷内外一片安定。沈伯和在衣服里面穿上铠甲,与叶向高同卧同起,以示不愿独存。神宗病好了才出朝房。在此之时,整个朝廷大臣都恐惧不安,叶向高只有依仗伯和显得坚强。
(沈伯和)出京到汀州做知府,有个同乡人在做御史,巡视到汀州,沈伯和每天晚上到院中击鼓通报,把天象指给他看,说:“客星侵犯前星(指太子)如此之急,怎么办呢?”御史看着他笑笑。不久就发生了刺杀太子的事。沈伯和当众指责御史,抓住他的袖子说:“这样的大事,你怎能不(向朝廷)报告?我以前怎么说天象的?”他回头向左右之人催促他们拿出纸笔,就在堂上起草奏章。御史又惊又惭愧,握着他的手,吞吞吐吐地请求他稍微慢一点(上奏),就快步逃了出去。
沈伯和做太守,期满考核为上上等,(但是)东林党人罢免了他的官职。(后来)他又被起用为南尚宝司丞,魏忠贤执政时又被削职为民。我曾经到沈伯和的老家拜访过他,(只见)木床布被,买的浊酒好像糖稀,吃的糙米难以下咽,沈伯和照样镇定自然地吃喝下去。他的床头竖着两个铜简,高度和身体相等。半夜时分对我说:“(我)定当拿着这个铜简,在朝堂上杀了老鬼,随即自杀来表明国法,哪有空闲和他们在文牍间争吵个没完?”不久他拿起铜简起舞,发出的微风吹动的声音,晶莹的光芒上下闪烁,(犹如)寒灯发出的光,四面的墙壁回响着飒拉之声。这时沈伯和已经七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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