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杨伦传》原文及翻译
后汉书
原文:
杨伦字仲理,陈留东昏人也。少为诸生,师事司徒丁鸿,习《古文尚书》。为郡文学掾。更历数将,志乖于时,以不能人间事,遂去职,不复应州郡命。讲授于大泽中,弟子至千余人。元初中,郡礼请,三府并辟,公车征,皆辞疾不就。
后特征博士,为清河王傅。是岁,安帝崩,伦辄弃官奔丧,号泣阙下不绝声。阎太后以其专擅去职,坐抵罪。
顺帝即位,诏免伦刑,遂留行丧于恭陵。服阕,征拜侍中。是时,邵陵令任嘉在职贪秽,因迁武威太守,后有司奏嘉臧罪千万,征考廷尉,其所牵染将相大臣百有余人。伦乃上书曰:“臣闻《春秋》诛恶及本,本诛则恶消;振裘持领,领正则毛理。今任嘉所坐狼藉,未受辜戮,猥以垢身,改典大郡,自非案坐举者,无以禁绝奸萌。往者湖陆令张叠、萧令驷贤、徐州刺史刘福等,衅秽既章,咸伏其诛,而豺狼之吏至今不绝者,岂非本举之主不加之罪乎?昔齐威之霸,杀奸臣五人,并及举者,以弭谤讟。当断不断,《黄石》所戒。夫圣王所以听僮夫匹妇之言者,犹尘加嵩岱,雾集淮海,虽未有益,不为损也。惟陛下留神省察。”奏御,有司以伦言切直,辞不逊顺,下之。尚书奏伦探知密事,激以求直。坐不敬,结鬼薪。诏书以伦数进忠言,特原之,免归田里。
阳嘉二年,征拜太中大夫。大将军梁商以为长史。谏诤不合,出补常山王傅,病不之官。诏书敕司隶催促发遣,伦乃留河内朝歌,以疾自上,曰:“有留死一尺,无北行一寸。刎颈不易,九裂不恨。匹夫所执,强于三军。固敢有辞。”帝乃下诏曰:“伦出幽升高,宠以藩傅,稽留王命,擅止道路,托疾自从,苟肆狷志。”遂征诣廷尉,有诏原罪。
伦前后三征,皆以直谏不合。既归,闭门讲授,自绝人事。公车复征,逊遁不行,卒于家。
译文:
杨伦字仲理,是陈留郡东昏县人。年少时是在学的弟子,拜司徒丁鸿为师,学习《古文尚书》。他担任郡文学掾,经历了好几个将军,志向与当时乖违,因为不能应付人间事,就只好离职,不再应州郡的征召。他在大泽中讲授,弟子达到一千多人。元初年间,郡里以礼制聘请,三府也一并来召他做官,公车征召,他都以病辞谢不去就职。
后来特征为博士,担任清河王傅。这一年,安帝逝世,杨伦立即弃官奔丧,在阙下号哭不断绝声音。阎太后认为他擅自离职,就罢了他的官。
顺帝登位,下诏免除杨伦的刑罚,就留在恭陵服丧。服丧期间,召拜为侍中。这时郡陵令任嘉在职贪污,因而迁升为武威太守,后来有司上奏任嘉贪污罪千万,召到廷尉审讯,他所牵连污染的将相大臣有百余人。杨伦于是上书说:“臣听说《春秋》诛恶达到根本,惩治根本就恶消。振动皮衣执持衣领,衣领正就毛顺。现在任嘉所犯行为不检,名声败坏,没有受到刑戮,以垢污之身,反而叫他主治大郡,自然不是惩治举荐的人,就没有法子来禁绝奸邪的萌生。从前湖陆县令张叠、萧县令驷贤、徐州刺史刘福等,都伏罪受诛,而豺狼般的官吏至今仍然不断出现,难道不是本来推荐的后台没有加以罪诛的缘故吗?从前齐威公的称霸,杀奸臣五人,并诛杀举荐的人,以止息怨言。圣王所以听男佣人和女平民的话,虽说没有增加什么,但也没有使它失去什么呢。希望陛下留神察看。”奏上皇帝,有司认为杨伦的话急迫直率,言辞不谦逊和顺,把他下交廷尉。尚书奏杨伦探知机密事,用激烈的言辞求得直率的名声,犯不敬的罪名,定为当受“鬼薪”的刑罚。诏书认为杨伦屡次进忠言,特别原谅(赦免)他,免去官职,回归里乡。
阳嘉二年,召拜太中大夫。大将军梁商任他为长史。直言规劝,不合大将军意见,离开禁省,出外补常山王傅,因病不赴任,诏书敕司隶催促发送,杨伦于是留河内郡朝歌县,因病自己上书,说:“只有留死一尺,绝不北行一寸。杀头不改,九死不恨。匹夫所坚持的志气,比三军还强。因此敢于上词。”安帝就下诏说:“杨伦出低处,升高处,宠赐他藩傅的职位,他却延滞王命,擅自停止在道路中间,托词有病,依从自己的意思,真是放肆偏激的志向。”于是召他到廷尉,下诏令赦免他的罪。
杨伦前后三次被征举,都因极言直谏,与上司不合。既已回家,闭门讲授,自己与人事断绝。公车又来征召,退避逃遁不去,死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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