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佟国珑传》原文及翻译
清史稿
原文:
佟国珑,字信侯,奉天人,隶汉军①籍。康熙三十年,由笔帖式②授山东文登知县。县俗愚悍,有劝治宜严峻者国珑曰为政在诚心爱民兴利除害化导之而已严峻非民之福也。”副将某以匿妓蚀饷,军大噪,夜半斩关出屯东郊。国珑闻变,单骑往谕曰:“吾与军民同疾苦,有冤当诉我,何妄动为?”众犹汹汹,国珑当炮立,曰:“吾不忍见尔曹族诛,请先试若炮。”众动色,曰:“公廉明,军何敢犯,然事已至此,奈何?”国珑力任保全。究其故,得实。缚妓抶之,众泣拜而散,副将寻被劾去。
岁饥,奸民骚动,国珑历村墟,给赈抚谕,捕治凶渠,民赖以安。邑豪宋某以邻妇贷钱不偿息杀之。吏役得赂,皆为豪掩,又以千金贿国珑。国珑怒,覆验妇有重伤,鞫得其情,置豪于法。邑故濒海,副将林某缚商舶之泊岛屿者数千人,指为寇,国珑讯释之,别捕诛真盗四十余人。
五十年,擢山西泽州知州。岁祲,发常平仓③以贷民,克期输还无爽。又减耗羡④,革陋规,省徭役,平物价,民情大悦。国珑尝以论事忤太原知府某,某嗾人诬揭之,坐罢任。州民鸣钟鼓罢市,欲诣阙。既而得白,留原任。时平阳民变,巡抚檄国珑以兵往,国珑曰:“是速之乱也。”单骑驰赴,民皆额手曰:“佟公至,吾属无虑矣!”乃安堵受抚。五十九年,以疾乞免。后以所属高平令亏帑,被逮,责偿万金,民感其惠,捐金投州库代偿其半。
(注)①汉军:清旗籍的一种。凡汉人于明季降清者,依满洲兵制,编入汉军各旗。②笔帖式:清代于各衙署设置的低级文官,掌理翻译满汉章奏文书。③常平仓:官府为调节米价而设置的一种仓廪。④耗羡: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另征的部分。
译文:
佟国珑,字信侯,奉天人,隶属于汉军旗籍。康熙三十年,从笔帖式之职被任命为山东省文登县的知县。该县民风愚顽彪悍,有人劝告他,治理此县应该措施严厉。国珑说:“治理一方,但求诚心爱民,兴利除害,训导教化百姓罢了,严厉峻急,不是百姓之福啊。”有一位副将,因为藏匿妓女、贪污军饷,他部队的士兵大吵大闹,半夜里冲破关卡,冲出县城后在东郊安营扎寨。国珑得知这一变故,一个人骑着马,前往开导士兵们说:“我和全县军民同甘共苦,你们有何冤屈,应当向我投诉,为什么要胡作非为呢?”士兵们气势汹汹,国珑面朝着士兵们的炮站立,说:“我不忍心看到你们这些人被灭族,请让我先试试你们大炮的威力吧。”众人脸色变了,说:“您是廉明之人,我们这些军人怎敢冒犯,但事态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怎么办呢?”国珑(表示)尽力承当保全大家的责任。国珑查究此事缘由,发现了此事的实情。将副将所藏匿的妓女绑出,鞭打一顿,众人哭泣跪拜,散去,副将不久被弹劾免职。
因闹饥荒,一些品行不端的人蠢蠢欲动,图谋不轨,国珑走访各个村落,提供赈济,安抚疏导,抓捕处置罪犯,百姓依赖这些措施,生活得以安定。县里有个富豪宋某,因为他邻居妇女向他借钱无法偿还利息,就把邻居妇杀害。处理此事的官吏得了贿赂,都为富豪掩盖罪行,该富豪还拿出巨款贿赂国珑。国珑愤怒了,检验发现邻妇身有重伤,经调查发现了实情,依法处置了该富豪绳。县城原先濒临大海,副将林某逮捕了停泊于岛屿的商船上的几千人,指责人家是贼寇,国珑经过讯问,将这些人释放了,另外捕杀了真正的盗贼四十余人。
康熙五十年,国珑被提拔为山西泽州的知州。年成不好,国珑就打开常平仓,把里面的粮食借给百姓,到了期限,百姓运还粮食,没有违约。他又减少耗羡,革除陈旧法规,减少徭役,使物价平稳,使百姓非常高兴。国珑曾经因为争论事务,得罪了太原知府某某,某某就唆使人去诬告揭发国珑,国珑因此被判罪罢官。泽州百姓鸣钟击鼓罢市,要到朝廷去为国珑讨说法。不久,国珑得还以清白,留任原职。当时平阳县百姓闹事,巡抚发檄给国珑,让他率兵前往镇压,国珑说:“这样做,是请百姓叛乱啊。”他独自一人骑马奔驰到平阳县百姓中间,百姓们都额手称庆,说曰:“佟公来了,我们不用担忧了!”于是排着队接受安抚。康熙五十九年,因为生病请求免职。后来,因为所管辖的高平县县令财亏损了公款,国珑遭逮捕,被责成赔偿上万钱,百姓感激于他的惠政,捐钱投到州府库里,替国珑偿还了其中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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