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季弟·须戒傲惰二字》原文及翻译
曾国藩
致九弟、季弟·须戒傲惰二字
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原文】
沅弟、季弟左右:
沅弟以我切责之缄,痛自引咎,俱蹈危机,而思自进于谨言潮该路,能如是,是弟终身载福之道,而吾家之幸也!季弟言亦平,温雅,远胜往年傲惰气象。
【译文】
沅弟、季弟左右:
沅弟以我切责的信,痛自引咎,惧怕走上危机之路,而想步入谨言慎行之道,能够这样,是弟弟终身得福的好事,也是我家的幸运!季弟的信平和温雅,比往年骄傲、懒惰的情形强多了。
【原文】
吾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进京散馆,十月二十八日早侍祖父星冈公于阶前,请曰:“此次进京,求公教训。”星冈公曰:“尔之官是做不尽的,尔之才是好的,但不可傲,满招损,谦受益,尔若不做,更好全了!”遗训不远,至今尚如耳提面命。今吾谨述此语,告诫两弟,总以除傲字为第一义,唐虞之恶人,曰丹朱傲,曰象傲,桀纣之无道,曰强足以拒谏,辨足以饰非,曰谓已有天命,谓敬不足行,皆傲也。
【译文】
我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进京入翰林院庶常馆,十月二十八日早,侍奉祖父星冈公于屋阶前,请祖父的训示说:“这次进京城,请求祖父教训。”星冈公说:“你的官是做不尽的,你的才是好的,但不要骄傲,满招损,谦受益,你如果不做,更好全了!”这个遗训不远,至今如听当面教诲。我现在把这段话告诉你们,告诫两弟总以去掉傲字为第一重要,唐、虞时代的恶人,如丹朱傲,象也傲,桀纣的无道,说象可以拒绝一切忠言,辨可以粉饰一切过失,说自己的命运授之于天,说敬重不必实行,都是傲。
【原文】
吾自八年六月再出,即力戒傲字,以儆无恒之弊,近来又力戒惰字。昨日徽州未败之前,次青心中不免有自是之见,既败之后,余益加猛省。大约军事之败,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巨室之败,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
【译文】
我自八月六日再次出山,便努力戒傲,以改正无恒的弊病近来又努力戒惰。昨天徽州没有失败之前,次青心中不免有自以为是的见解,既败之后,我越发猛省。大约军事的失败,不是傲,就是惰,二者必居其一。大官、大贵人家的衰败,不是傲,就是惰,二者必居其一。
【原文】
余于初六所发之折,十月初可奉谕旨。余若奉旨派出,十日即须成行,兄弟远别,未知相见何日?惟愿两弟戒此二字,并戒后辈,当守家规,则余心大慰耳!
【译文】
我于初六所发的奏折,十月初可奉谕旨。我如果奉旨派出,十天便要启程,兄弟远别,不知何日可以相见?唯一的是愿两位弟弟戒傲戒惰,并嘱后辈也戒这二字,遵守家规,那我便很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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