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太平传》原文及翻译
元史
原文:
太平,字允中,初姓贺氏,胜之子也。后赐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资性开朗正大,虽在弱龄,俨然如老成人。始袭父职。元统初,迁御史中丞。时中书有参议佛家闾者,检人也。
御史劾其罪,时宰庇之,事寝不行。太平辞疾卧家。至正二年,诏起为中书参知政事,辞。
进右丞,又辞。会御史祁君璧复劾佛家闾,黜之,乃起就职。辽、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赞其事,为总裁官,修成之。时粟贵而金银贱,太平请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赀,其后兵兴,卒获其用。七年,朵而只为左丞相,请于帝日:“臣藉先臣之荫,蚤袭位国王,昧于国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与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为右丞相。明年正月,诏修后妃、功臣传,特命太平同监修国史。太平请僧道有妻子者勒为民以减蠹耗,给校官俸以防虚冒,请赐经筵讲官坐以崇圣学,立行都水监以治黄河。是时,天下无事,朝廷稽古礼文之典,有坠必举。河南盗起,诏命太平为淮南行省左丞相总制诸军驻于济宁时诸军久出粮饷苦不继太平命有司给牛具以种麦自济宁达于海州民不扰而兵赖以济 十七年五月,召为中书左丞相。二皇后与皇太子谋,欲内禅,遣宦者谕意于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宫中,举酒申前意,太平依违而已。未几,诏拜太傅,俾归奉元。帝欲以伯撒里为丞相,伯撒里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于是密旨令伯撒里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恶其复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违上命,当正其罪。搠思监因诬奏之,安置土蕃,寻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东胜,赋诗一篇,乃自杀。年六十三。
(节选自《元史•太平传》)
译文:
太平字允中,最初姓贺,是贺胜的儿子。后赐蒙古姓氏,名太平。太平性情开朗,光明正大,虽然年幼却俨然如老成持重之人。太平最初承袭父职。(顺帝)元统初年,升任御史中垂。当时中书省有个叫佛家间的参议,是个奸怪小人,御史弹幼他的罪行,当时的宰相庇护他,事情就被搁置下来,太平(因此)借口有病回家休养。至正二年,朝廷委任他为中书参知政事,他推辞。提升他为中书右垂,又推辞。恰逢御史祁君璧又弹幼佛家间,皇帝罢免了佛家闾,太平这才入朝就职。辽、金、宋三朝史书长期没有编写完成,这个时候太平竭力赞助这件事,亲任总裁官,完成了三部史书的编修。当时市场上粮食昂贵而金银低贱,太平请求委派官员去收购金银,得到的金银不可计量,后来战事兴起,这些金银最终派上了用场。(至正)七年,朵而只为左垂相,他向皇帝请求说:“我凭借先人的恩荫,早早地世袭国王,并不明白治国的道理,除太平之外(其他人)不足以共事。”十一月,拜太平为左丞相,朵而只为右垂相。第二年正月,(顺帝)诏令修幕后妃、功臣传,特命太平一起监修国史。太平奏请勒令有妻子儿女的僧道还俗为民以减少财物的消耗,发放官体时加以核查以防止冒领,请求赐给经筵讲官座位以尊崇圣贤之学,设立行都水监来治理黄河。当时天下平安无事,朝廷稽考古代记录礼仪的典籍,凡有缺失太平一定会指出来。河南盗贼蜂起,皇上下令太平为淮南行省左垂相,总领各路兵马,屯驻于济宁。当时诸军在外日久,苦于粮怕不能接续供应,太平命有关部门给驻军发耕牛农具来种麦子,从济宁到海州,百姓不被骚扰而部队赖此得到周济。(至正)十七年五月,被召为中书左垂相。二皇后(奇氏)与皇太子谋划,打算要皇帝让位给皇太子,派宦官去告知太平这个意思,太平不回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宫中,设宴敬酒,再次申明前面的意思,太平仍模棱两可。不久,下诏拜他为太傅,让他回奉元去。皇帝想任命伯撒里为垂相,伯撒里推辞说:“如果陛下一定要任命我为相,刀卜非得太平与我共事不可。”于是皇上密令伯撒里留住太平不让他走。皇太子痛恨他又要留在京城,就令御史大夫普化弹动太平故意违背圣意,应当将其治罪。捆思监趁机诬告他,安置他到土蕃,不久又派使者去逼他自杀。太平走到东胜,赋诗一首,就自杀了。终年六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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