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苑·至公》原文及翻译(二)
说苑
原文:
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君子守国安民,足用保民,是谓至公耳。
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 ”仲尼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仲尼所谓大公也。
楚令尹虞丘子复于庄王曰:“臣为令尹十年矣,国不加治,狱讼不息,久践高位,妨群贤路,尸禄素餐。臣窃选国俊下里之士孙叔敖,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庄王曰:“子辅寡人,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于绝域,遂霸诸侯,非子如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达能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臣愿固辞。”庄王从之,以孙叔敖为令尹。少焉,虞丘子家干法,孙叔敖执而戳之。虞丘子喜入见于王曰臣言孙叔敖果可使持国政奉国法而不党可谓公平庄王日夫子之赐也已。
晋文公问于咎犯曰:“谁可使为西河守者?”咎犯对曰:“虞子羔可也。”公曰:“非汝之瓣也?”对曰:“君问可为守者,非问臣之雠也。”羔见咎犯而谢之曰:“幸赦臣之过,荐之于君,得为西河守。”咎犯曰:“荐子者公也,怨子者私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事,子其去矣,顾吾射子也!”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今弃法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着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廷理惧,遂刑其族人。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
节选自《说苑·至公》
译文:
《尚书》上说:“不偏私不结党,王道才会宽广博大。”处理公事不以权谋私,掌管国家法令不偏袒亲人,奉行公事举荐人才不回避仇人。真正的君子能守护好国家从而让百姓安居,使物资丰足从而让百姓生活有保障,这才是大公啊。
楚共王出宫打猎把弓弄丢了,侍从请求把弓找回来,共王说:“算了,楚人丢了弓,由楚人捡到,为什么一定要去找回呢?”孔子听了说:“可惜啊,他的胸怀还不够大,也可以说:‘一个人丢了弓,由另一个人捡到,为什么一定是楚国人呢!’”孔子所说的正是大公。
楚国的令尹虞丘子对楚庄王说:“我担任令尹十年啦,国家没有进一步治理好,争讼之事没有止息,我却久居高位,妨碍众贤士晋升之路,未能治理好政务空食俸禄。所以我私下里选择国内才智出众之士,有一个乡下士绅名叫孙叔敖,他秉性没有贪欲,您如果选拔他并且授予他处理政事的权力,那么就可以使国家得到治理并且使士民归附。”楚庄王说:“您辅佐我,我才能够在中原诸侯中居尊位,使政令推行到偏远的地方,最终称霸诸侯,如果没有您将会怎样?”虞丘子说:“长久固守官位的是贪;不推荐贤能的人是欺君;不让官位给他人的是不廉洁;以上三件事都不能避免的是不忠。我要坚决辞去令尹的官职。”楚庄王听从了虞丘子的请求,任命孙叔敖为令尹。不多久,虞丘子家里有人犯法,孙叔敖逮捕并杀了他。虞丘子心里高兴,入宫晋见楚庄王,说:“我说孙叔敖可使他掌管国政,果然是这样。奉行国法而不袒护亲友,可谓公平。”楚庄王说:“这是夫子给予的恩惠啊!”
晋文公问咎犯说:“谁可以派去担任西河守(官职名)?”答犯回答说:“虞子羔可以。”晋文公说:“他不是你的仇人吗?”咎犯回答说:“您问的是谁可以胜任西河守,而不是问谁是我的仇人。”虞子羔拜见咎犯向他谢罪说:“感谢您原谅了我的过错,把我推荐给晋侯,使我能够当上西河守。”咎犯说:“推荐你是因为公事,仇恨你是因为私事,我不因为私事而损害公事,你赶紧走吧,难道要我用箭射你吗?”
楚国令尹子文家族中有个触犯法律的人,廷理把他抓了起来,听说是令尹家族的人就放了。子文找来廷理责备说:“凡是设立廷理,就是要管理触犯王令国法的人。现在你违背法律而把犯人放掉,这是作为法官却不公正,心中怀有私念。现在我的族人犯了法已十分清楚,而你因为我的缘故而放了他,这说明我的不公正的想法,已在国事里清楚显现出来了。我掌握一个国家的大权却让别人听到我有私心,是让我活着没有道义,不如死了。”廷理害怕了,于是处罚了他的族人。国家的老百姓听说了之后,说:“令尹像这样公正,我们这些人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于是一起作歌道:“子文族人,违反法令,廷理放人,子文不听,忧生民愤,方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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