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东海郡开国公徐公行状》原文及翻译
李翱
原文:
公讳申,字维降,东海剡人。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举进士,初辟巡官于江西,后选授洪州大都督府长史。时刺史嗣曹王举江西兵讨李希烈,故以长史行刺史事,任职有成,曹王荐之,迁韶州刺史。
四十余年,刺史相循居于县城,州城与公田三百顷皆为墟,县令、丞、尉杂处民屋。公乃募百姓能以力耕公田者,假之牛犁、粟种与食,所收其半与之;不假牛犁者,三分与二。田久不理草根腐地增肥又连遇宜岁得粟比余田亩盈若干凡积粟三万斛。将复筑室于州故城,令百工之伎以其艺来者,与粟有差。刺史临视给与,吏无所行其私。应募者数千人,未十旬而城郭、室屋建立如初。刺史以官属迁于新城,县令之下各返其室。创六驿,新大市,器用皆具。曲江县五百人以状诣观察使,请作碑立生祠。公自陈所为不足述,乃刺史职宜如此,何足多者,不愿以小事市名。观察使嘉其让,迁合州刺史。其始来也,韶之人户仅七千,凡六年,倍其初之数,又盈四千户焉。
贞元十七年,诘里盗,通蛮夷道,责土贡。大首领黄氏帅其属,纳质供赋。黄氏、周氏、韦氏、依氏皆群盗也,黄氏之族最强,盘亘十数州。周、韦氏之不附之也,率群黄之兵以攻之,而逐诸海,群盗皆服。于是十三部二十九州之蛮宁息,无寇害。
元和元年,诏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东海郡开国公。诏书未至,有疾薨于位。凡三佐藩屏之臣,五为刺史,一为经略使一为节度观察使,阶累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爵超进为开国公,官亟迁为礼部尚书。其事业皆足以传示后嗣,为子孙法。享年七十。
(选自《李文公集》,有删节)
译文:
徐公名申,字维降,东海郡剡县人。永泰元年,在京兆府落户。考中进士科,起初被任命为江西巡官,后选授洪州大都督府长史。当时刺史嗣曹王李皋正率领江西兵讨伐李希烈,因此徐申以长史身份暂代刺史事,徐申任职期间,办事颇有成效,李皋举荐他,升任韶州刺史。
四十多年来,刺史一直以县城作州的治所,州城和三百顷公田都成了废墟,而县令、县丞、县尉混杂在民居中间。徐申于是招募有能力开垦公田的百姓,借给他们牛犁、粟种和食物,将收成的一半给他们;不需要借牛犁的,就将收成的三分之二给他们。因田地长久没有耕作,草根腐烂,土地变得肥沃,又加上连续遇到丰收年,所收粟米比其他田地多了很多,共积攒粟米三万斛。准备在过去的州城重建治所,下令靠技艺前来的各类工匠,(依据能
力大小)授给粟米多少不等。刺史亲自查看发放,官吏没有办法徇私。应征者有数千人,不过十旬而城郭和居室就建成如初了。刺史把主要官员的属吏迁到了新的州城,县令及其以下官吏都各自回到了原来的官署。创建驿舍候馆,开辟贸易大市,器皿用具都很齐备。曲江县百姓五百人带着状文拜见观察使,(说徐申对百姓立有大功,)请求(为他)作碑建造生祠。徐申自己陈述自己所做的事不值得述说,是刺史职责应该如此,哪里值得称赞,不愿意用小事换取名声。观察使赞许他谦让,(把他的事迹上报,)他升任合州刺史。他刚到时,韶州百姓只有七千户,过了六年,增加了一倍,又多了四千户。
贞元十七年,徐申究办强盗,打通与蛮夷之间的通道,责令蛮夷交纳贡品。大首领黄氏率领他的部下,送纳人质交纳赋税。黄氏、周氏、韦氏、侬氏都是盗贼,黄氏是最强大的一族,盘踞在十几个州。周氏、韦氏不顺从他,他带领了整个黄氏部落的士兵来攻打他们,把他们驱逐至海边,所有强盗都被制服。于是十三部二十九州的蛮夷都安宁平息,不再有强盗为害。
元和元年,皇帝下诏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封东海郡开国公。诏书未到达,徐申因病在任上去世。徐申共三次担任辅佐藩屏的重臣,五次担任刺史,一次担任经略使,一次担任节度观察使,官阶经过多次迁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爵位破格进升为开国公,官位经过屡次迁升为礼部尚书。他的事业都足以传示给后代,作为子孙的榜样。终年七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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