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韩延寿传》原文及翻译
汉书
韩延寿传
原文:
韩延寿字长公,燕人也。为颍川太守,俗多怨仇。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百姓遵用其教。黄霸代之,因其迹而大治。延寿所至,必聘其贤士,以礼待用。广谋议,纳谏诤,表孝悌有行,修治学宫。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悌,不得舍奸人。闾里阡陌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其始若烦,后吏无追捕之苦,民无棰楚之忧,皆便安之。接待下吏,恩施甚厚而约誓明。或欺负之者,延寿痛自劾责:“岂其负之,何以至此?”吏闻者自伤悔,或自刺死。
延寿尝出,临上车,骑吏一人后至,敕功曹议罚白。还至府门,门卒当车,愿有所言。 延寿止车问之,卒曰:“今日明府早驾,久驻未出,骑吏父来至府门,不敢入。骑吏闻之,趋走出谒,适会明府登车。以敬父而见罚,得毋亏大化乎?”延寿举手舆中曰:“微子,太守不自知过。” 归舍,召见门卒,遂待用之。在东郡三岁,令行禁止,断狱大减。由是入为冯翊(官名)。行县至高陵,民有昆弟讼田。延寿大伤之曰:“幸得备位,为郡表率,不能宣明教化,至令骨肉争讼,咎在冯翊。”是日,闭阁思过。一县莫知所为。于是讼者宗族传相责让,此两兄弟深自悔,自髡肉袒谢,愿以田相移,终死不敢复争。郡中歙然,传相敕厉,不敢犯。
译文:
韩延寿字长公,是燕地人。他做颍川太守时,当时俗多怨仇。延寿想更改这种状况,教育人民以礼让为先,恐怕老百姓不听众,便召集郡中被乡里人信任的长者老人数十人,跟他们一同商议,规定了婚丧嫁娶的仪礼规格,要人们大体上依照古礼,但不能越过法律。老百姓遵从他的教导。后来黄霸代替了他的官职,就沿袭他的做法而把政事治理得很好。延寿到一个地方上任,一定聘用贤士,以礼相待。他广泛征求意见,善于接纳劝谏的良言,表彰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和有品行的人,修建了学校。又设置了正、五长,带头孝敬父母,尊敬兄长,不准容留坏人。乡里之间有了不正常的情况,官吏就会立即听说,坏人不敢进入他管辖的边界。一开始人们被他烦琐的礼节所苦,后来没有了追捕坏人的劳苦,人民也没有了挨打的忧虑,老百姓便都安于他的管理。他接待官吏,给以很多的恩惠但纪律严明。有人欺骗或者辜负了他,他总是自己责备自己:“难道是我对不起他们吧,他们怎么会到了这种地步呢?”官吏听说后,都自己非常后悔,有的竟然自杀。
韩延寿有一次出行,临上车,有一个骑马的官吏迟到了,他便下令让功曹把处罚的结果上报给他。等回来到了官府门前,有一个门卒挡住了他的车,希望韩延寿听他说说自己的心里话。韩延寿停下车问他,门卒说:“今天早上您驾车出门,我等了很久您还没出来,我的父亲来到官府门前,不敢进去。我听说后,急忙出去迎接,恰好您登车出门。因为尊敬父亲而被处罚,(这)岂不是有损教化吗?”韩延寿在车上挥了挥了下手说:“如果没有你,我差点不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回到官舍,他就召见了门卒,于是重用他。他在东郡三年,有令即行,有禁则止,案件大减。因为这他被提拔做了冯翊。有一次他巡行到高陵县,有兄弟两个因为田地的事打官司。延寿听说后非常伤心地说:“我侥幸做了这个小官,本来应当给全郡人做出表率,然而我对教化宣传得不够,以至于让骨肉兄弟打起了官司,责任在我。”这一天,他闭门思过,整个县里的人都不知他在干什么。于是打官司的那家人整个宗族都责备这兄弟两个,这兄弟二人也深深地感到后悔,自己剃光了头光着上身来向韩延寿谢罪,愿意把田地互相移动一下,到死也不再相争,整个郡中非常和睦,互相告诫勉励,没有人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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