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深疾浮华之士》原文及翻译
资治通鉴
原文:
帝深疾浮华之士,诏吏部尚书卢毓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耳。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诏散骑常侍刘卲作考课法。卲作《都官考课法》,诏下百官议。司隶校尉崔林曰:“夫万目不张,举其纲,众毛不整,振其领,皋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远。考课之法存乎其人,若大臣能任其职,式是百辟[注]则孰敢不肃,恶在考课哉!”黄门侍郎杜恕曰:“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后察举、试辟公府,为新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体,相须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职办课,可以致雍熙者哉!”司空掾北地傅嘏曰:“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考实,纠励成规,所以治末也。本纲未举而造制末程,国略不崇而考课是先,惧不足以料贤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议久之不决,事竟不行。臣光曰: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知人之道圣贤所难也是故求之于毁誉,则爱憎竞进而善恶混淆;考之于功状,则巧诈横生而真伪相冒。要之,其本在于至公至明而已矣。为人上者至公至明,则群下之能否焯然形于目中,无所复逃矣。苟为不公不明,则考课之法,适足以为曲私欺罔之资也。
(节选自《资治通鉴·魏纪》,有删改)
[注]百辟:指百官。
译文:
皇帝深为痛恨浮华不实的官员,下诏给吏部尚书卢毓说:“选拔官员,不要只取那些有名的,名气就像画在地上的饼,不能吃!”卢毓回答说:“按名气选拔,固然得不到特别优异的人才,但是可以得到正常的人才。正常的人才敬畏教化,一心向善,然后有名声,人们不应该讨厌他。我的能力,不足以识别谁是特别优异的人。而主管的官员,又遵循名声去寻找,按常规给予任职。我能做的,就是任用之后,考察他是否名副其实罢了。古代的时候,舜让诸侯自己汇报他是怎么治理地方的,然后就着他汇报的话,考察他的绩效。如今考绩之法废弛,而以舆论毁誉作为进退标准,所以真伪混杂,虚实难以分辨。”皇帝采纳他的话,下诏令散骑常侍作《都官考课法》。散骑常侍作《都官考课法》。然后下诏让百官讨论。司隶校尉崔林说:“好像渔网不能张开,就拎它的纲绳;皮衣毛不整齐,就抖一抖衣领。皋陶在舜的朝中任职,伊尹居于商朝的朝廷,不仁之人,自然远离。考核办法全在于负责考核的人,如果朝中大臣都能胜任其职,作为百官的榜样,那谁敢不好好干,又何须考核!”黄门侍郎杜恕说:“要让州郡官员考察士人,必须经由四个科目(儒经、文吏、孝悌、从政)来考察,如果所说的都有事迹证明,再举荐他,由公府征召,派去做跟百姓直接接触的地方首长。之后再根据他们的功劳,依次补升为郡守,或者官职不变,只增加俸禄并赐给爵位,这才是最重要的考绩。至于公卿及宫中内职大臣,也应该进行岗位考核。况且天下之大,事务繁杂,不是一盏明灯就能全部照亮每个角落的。所以君王为元首,臣子为股肱,君臣一体,相辅相成。所以古人说,廊庙栋梁之材,不是一根木头所能支撑的;帝王之业,也不能靠一个人的谋略。由此说来,岂有身为大臣,成天在那里办理考核,就能让天下太平的呢!”司空掾、北地人傅嘏说:“建立官吏,分担职务,管理民众事务,这是根本。而按照他的官职去考核他的实际工作,根据成规去考察督促,不过是一些细枝末节。纲本未举,而去制定一些细枝末节的流程;不研究经国大略,而以制定考课之法为先。我担心这并不足以分辨官吏的贤愚,也不能精进孰明孰暗的道理。”讨论来讨论去,很长时间都没有结论,考核之事终究不了了之。司马光说:“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治人之道,就是圣贤也觉得困难!所以,如果按舆论对他的毁誉去选拔,则被喜爱和憎恶所主导,而善恶混淆不清;按考核条例去检查呢,又巧诈横生,真伪难辨。总之,根本还是在于人要至公至明罢了。在上位者至公至明,则群下能否胜任一目了然,无所逃遁。如果在上位者不是至公至明,那考核办法,恰恰是被利用为徇私欺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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