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湖石记》原文及翻译
白氏长庆集
原文:
钱塘湖事,刺史要知者四条,具列如下:
钱塘湖北有石函,南有笕。凡放水溉田,每减一寸,可溉十五余顷;每一复时,可溉五十余顷。先须别选军吏二人,与本所由田户,据顷亩,定日时,量尺寸,节限而放之。
若岁旱,百姓请水,须令经州陈状,刺史自便押帖,即日与水。若待状入司,符下县,县帖乡,乡差所由,动经旬日,虽得水,而旱田苗无所及也。大抵此州春多雨,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即濒湖千余顷田无凶年矣。
自钱塘至盐官界,应溉夹官河田,须放湖入河,从河入田。准盐铁使旧法又须先量河水浅深待溉田毕却还本水尺寸。往往旱甚,即湖水不充。今年修筑湖堤,高加数尺,水亦随加,即不啻足矣。脱或水不足,即更决临平湖,添注官河,又有余矣。
予在郡三年,仍岁逢早,湖之利害,尽究其由。恐来者要知,故书于石。长庆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记。
(选自《白氏长庆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有删节)
【注】①石函:石函桥、石函闸。②笕:笕决湖。③复时:一昼夜,即二十四小时。④所由:官名,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⑤押帖:书面说明。⑥官河:文中指运河。⑦仍:连续。
译文:
关于钱塘湖(西湖)水利的事,杭州刺史先将几个要点陈述如下:
钱塘湖北面有石函桥闸,南面有笕决湖。大凡放水灌溉田地时,湖面水位每降低一寸,可以灌溉十五顷有多;每一昼夜,可以灌溉五十多顷。灌田之前需要挑选两个官吏,站在农田和湖边,会同本地农户,根据农田的面积,约好放水的时间,算好放水的尺寸,限量放水。
如果遭遇旱年,百姓请求放水,必须让他前往州衙递交状纸,刺史立即批给地界,当天放水。如果等待状纸交上州府所属的各个部门,州府的公文下达到各县,县里再发到各乡,乡里再派遣所属地界的小官,动不动就要十来天,即使得到了水,早已来不及了。杭州这个地方,往往春天多雨,秋天干旱,如果堤防修筑得合乎规格,雨季及时蓄水,旱季及时放水浇田,那么钱唐湖附近的一千多亩农田就不会有荒年了。
从钱塘到海宁盐官镇,应该依靠运河灌溉的农田,必须放湖水入河,河水入田。按照盐铁转运使的老规矩,又必须首先量好河水的深浅,等农田灌溉完后,使运河水位还原。往往干旱严重的时候,湖水就不足。今年修筑了湖堤,加高了好几尺,蓄水量随之增加,就差不多够用了。如果不够用,就再挖开临平湖,使湖水流入运河,就可以用之有余了。
我在杭州三年,连年遇到旱灾,湖水的益处和灾害,都弄清了缘由。想到后人应该知道,所以写在石上。长庆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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