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董敦逸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董敦逸,字梦授,吉州永丰人。登进士第,调连州司理参军、知穰县。时方兴水利,提举官调民凿马渡港,云可灌田二百顷,敦逸言于朝,以为利不补害,核实如敦逸言。免役夫十六万,全旧田三千六百顷。徙知弋阳县。宝丰钢冶役卒多困于诱略,敦逸推见本末,纵还乡者数百人。元祐六年,召为监察御史,同御史黄庆基言:“苏轼昔为中书舍人,制诰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辙相为表里,以紊朝政。”宰相吕大防奏曰:“敦逸、庆基言轼所撰制词,以为谤毁先帝。臣窃观先党圣意本欲富国强兵鞭挞不庭一时群臣将顺太过故事或失当及太皇太后与皇帝临御因民所欲随事救改益事理当然尔。比惟元祐以来,言事官用此以中伤士人,兼欲动摇朝廷,意极不善。”辙复奏曰:“臣闻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尔。元祐改更,盖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宣仁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于泣下。”大防曰:“先帝一时过举,非其本意。”于是敦逸、庆基并罢。敦逸出为湖北运判,改知临江军。绍圣初,轼、辙失位,刘拯讼敦逸无罪。复除监察御史。论常安民为二苏之党,凡论议主元祐者,斥去之。改工部员外郎,迁殿中侍御史、左司谏、侍御史,入谢曰:“臣再污言路,第恐挤逐,不能久奉弹纠之责。”哲宗曰:“卿能言,无患朕之不能听;卿言而信,无患朕之不能行也。”瑶华秘狱成,诏诣掖庭录问。敦逸察知冤状,握笔弗忍书,郝随从旁胁之,乃不敢异。狱既上,于心终不安。几两旬,竟上疏,其略云:“瑶华之废,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臣尝阅录其狱,恐得罪天下。”哲宗读之怒,蔡卞欲加重贬,章惇、曾布以为不可。明年,用他事出知兴国军,徙江州。徽宗即位,召入,为左谏议大夫。迁户部侍郎。卒,年六十九。
(选自《宋史·董敦逸》)
[注]瑶华秘狱:指宋哲宗听信刘婕妤等谗言,废除孟皇后,将其迁住瑶华宫。
译文:
董敦逸,字梦授,吉州永丰人。进士及第,调任连州司理参军、穰县知县。当时正兴修水利,提举官调发民工开凿马渡港,说是可以灌溉二百顷田地,敦逸向朝廷进言,认为弊大于利,经核实正如敦逸所言。免除服役民工十六万人,保全旧田三千六百顷。调任弋阳县知县。宝丰铜矿服役的人多被诱骗掠夺所困扰,敦逸推究出事情原委,放回家乡的有几百人。元祐六年,召入朝廷任监察御史,同御史黄庆基- -起进言:“苏轼以前任中书舍人时,在制诰中指责先帝的事情,他的弟弟苏镦与其相互呼应,扰乱朝政。”宰相吕大防上奏说:“敦逸、庆基批评苏轼所撰写的制诰,认为是诋毁先帝。臣私下认为先帝的圣意,本想要富国强兵,鞭挞无道,一时间群臣附和得太过分,所以事情或许有不当之处。等到太皇太后与皇帝临政,按照百姓的愿望,根据具体事情补救改革,这是理所当然的。最近只有元祐以来,谏官们用这种说法来中伤士人,同时想扰乱朝廷,用意极其不良。”苏辙又上奏说:“臣听说先帝末年,自己也非常后悔已做的事情,只是来不及改正罢了。元祐时期加以改正,大概是继承的美好愿望而已。”宣仁太后说:“先帝追悔往事,以至于流下眼泪。”吕大防说:“先帝只是一时过分的举动,不是他的本意。”于是敦逸、庆基一同罢官。敦逸出任湖北运判,改任临江军知军。绍圣初年,苏轼、苏辙被免职,刘拯申辩说董敦逸无罪。恢复官职任监察御史。说常安民是二苏的党羽,凡是议论主张元祐时期政策的,都将其贬斥去职。改任工部员外郎,调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侍御史,入朝谢恩说:“我两次担任言官,只是害怕遭到排挤放逐,不能长久履行弹劾检举的职责。”哲宗说:“你能进言,就不要担心我不能听;你说实话,就不要担心我不能去做。”瑶华秘密案件审理完毕,诏令他去掖庭审查。敦逸观察了解其中冤情,握着笔不忍心书写,郝随从旁边威胁他,于是不敢有异议。案件呈上之后,还是于心不安。过了将近二十天,还是上疏,其中大略说:“瑶华的废除,事出有因,情有可察。臣曾经查阅这个案件,恐怕要得罪天下。”哲宗读后非常生气,蔡卞想要对他加以重贬,章惇、曾布认为不能。第二年,因为别的事出任兴国军知军,调任江州。徽宗即位,受召入朝,任左谏议大夫。升任户部侍郎。去世,享年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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