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和帝永元四年,窦宪兄弟专权》原文及翻译
通鉴纪事本末
原文:
汉和帝永元四年,窦宪兄弟专权,帝以朝臣上下莫不附宪,独中常侍钩盾令郑众不事豪党,遂与定议诛宪。郑众迁大长秋。帝策勋班赏,众每辞多受少,帝由是贤之,常与之议论,宦官用权自此始矣。帝引公卿所举敦朴之士,特问以当世之敝,为政所宜。李固对曰:“中常侍在日月之侧、声势振天下,子弟禄任,曾无限极。今可为设常禁,同之中臣。宜罢退宦官,去其权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上览众对,以李固为第一。诸常侍叩头谢罪,朝廷肃然。永和元年十二月,以前司空王龚为太尉。龚疾宦官专权,上书极言其状。诸黄门使客诬奏龚罪,上命龚亟自实。李固奏记于梁商曰:“王公以坚贞之操,横为谗佞所构,众人闻知,莫不叹粟。夫三公尊重,无诣理诉冤之义,纤微感概,辄引分决,是以旧典不有大罪,不至重问。”商即言之于帝,事乃得释。永兴元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者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以侍御史朱穆为冀州刺史及到奏劾诸郡贪污者宦者赵忠丧父归葬安平僭为玉匣 穆下郡案验,吏畏其严,遂发墓剖棺,陈尸出之。帝闻,大怒,征穆诣廷尉,输作左校。太学书生颍川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讼穆曰:“伏见弛刑徒朱穆,处公忧国,拜州之日,志清奸恶。由是内官咸共恚疾,谗隙仍作,极其刑谪,输作左校。天下有识,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繇之戾,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而穆独亢然不顾身害,竭心怀忧,为上深计。臣愿黥首系趾,代穆校作。”帝览其奏,乃赦之。(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卷八》)
译文:
永元四年,窦宪兄弟把持权力,和帝认为朝廷中大小官员没有不依附窦宪的,只有中常侍钩盾令郑众不侍奉豪强结成的朋党,于是便与他密谋决定诛杀窦宪。郑众升任大长秋。和帝依据功劳大小给予赏赐,郑众总是推辞多而接受少,和帝因此认为郑众贤能,常常与他一起讨论朝政大事,宦官把持权力从此开始。皇帝召请三公九卿推举的敦厚朴实之士,特地拿当代的弊病及治理国家应该做的事情(向他们)咨询。李固回答说:“中常侍在帝后身边声威和气势震动天下,他们的子弟享受俸禄担任官职竟然没有尽头。从现在起可以为他们常设禁令,等同中臣子弟。应该罢黜宦官,削减他们的权力,裁减设置两个常侍,让端方正直有德行的人在皇帝身边处理政务。”皇帝看过大家的奏对,认为李固是第一。各位常侍都吧头谢罪,朝臣于是恭敬谨慎。永和元年十二月,任命前任司空王龚担任太尉一职。王龚痛恨宦官把持权力,于是上书极力揭发他们的罪状。各宦官都指使门客上奏朝廷诬陷王龚有罪,皇帝命王龚赶快自己说出实情。李固向梁商上书说:“王龚因为坚贞的节操,无缘无故被谗邪奸佞的小人陷害,众人听了,没有不叹息惊惧的。三公地位尊贵显要,没有合理申诉冤屈的道理,稍有愤激感叹就自杀,因此按照旧的规算制度,不犯有大罪,是不审讯三公的。’梁商立即向皇帝进言,事情才得以平息。永兴元年秋季七月,有丰十二个郡国发生蝗灾,黄河四溢泛滥。百姓饥寒交迫穷困不堪,四处流散的有几十万户,冀州地区尤为严重。皇帝下诏任命侍御史朱穆为冀州刺史。朱穆到冀州任职后,就向朝廷上奏弹劾各郡的贪官污吏。宦官赵忠的父亲死了,运回安平下葬,赵忠超越其父的身份,为他穿上(只有皇帝或王侯才允许穿的)金缕玉衣。朱穆下令郡太守查验,郡里官吏惧怕他的严厉,于是挖墓开棺,将尸体摆放出来。皇帝听说后,大怒,征召朱穆到廷尉,朱穆遭受严厉的惩罚,被罚做劳役。太学生颍川人刘陶等数千人前往朝廷上书,为朱穆争辩:“我们看见解除枷锁的刑徒朱穆,秉公办事,忧国忧民,自他被任命州刺史的那天,就立志清除奸佞与邪恶。因此宦官都痛恨他,谗言四起,纷争不断,使他遭受严厉的惩罚,罚做劳役。天下有识之士,都认为朱穆像大禹、后稷一样勤于做事,但是却同共工和鲧一样遭受处罚。当今宦官近臣窃取把持着国家的政权。手中把持任免王侯爵位的大权,而唯独朱穆刚强正直,不顾自身受害,竭尽忠诚,心怀国家,为皇上深谋远虑。我们愿意接受黥刑,脚戴铁镣,替朱穆做苦役。”皇帝看过他们的奏章后,就赦免了朱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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