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诸王皇亲敕》原文及翻译
李旦
[ 作者 ]
李旦(662~716),唐高宗李治第八子,初封殷王,武则天废唐中宗李显,立他为帝,号睿宗。但徙有虚名,不得参与政事,大权掌握在武则天手中。武则天称帝后,立他为皇嗣,继而封为相王。神龙元年(705)李显复位,他又被立为皇太子。景龙四年(710)韦后毒死李显,临淄王李降基起兵诛杀韦后,又拥立他为帝。延和元年(712)他传位给李隆堪。《戒诸王皇亲敕》是李旦在二次当皇帝时向皇亲所发的敕书。
【原文】
朕闻司牧兆人,有国彝训,敦叙九族,前王令典。念此宗枝,久遭沈翳,近从班命,庶展才能。或授外藩,或居内职,留念访察,属想风谣。罕立嘉声,或闻蠹政。当官不存於职务,处事多陷於偏私。禽荒酒德者盖多,乐善敬贤者全少。将性之昏昧,违此义方,岂朕之不明,成尔薄德。当从戒慎,勉遂悛改。如迷而不复,自速愆尤,己实为之,悔之无及。即宜递相告示,以副朕怀。
【译文】
李旦在第二次登上皇帝的宝座后,对政治的理解当然会不同于以往。他认识到整个皇室成员的所作所为对统治的影响颇大,对他们不知管理朝政,只知纵情享乐,大为光火,写下这封告诫要他们痛改前非,勤力王政。
这封敕书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文字洗练,紧紧围绕一个“戒“字为文。这封书信叙议结合,融情于理,且义正辞严,情理并重。它通篇几乎是摆事实,讲述诸王皇亲掌政的不易以及掌政后的作为,在叙事中又表现了作者对诸王皇亲的深切希望,同时点出了皇亲国戚更应遵守彝训,执行令典,并向皇亲1国戚讲明了法不饶人的道理。这封敕书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感召力,为历代帝王敕书中的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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