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集·庞籍传》原文及翻译
曾巩
原文:
庞籍,字醇之,单州人。大中祥符八年登进士第,累擢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庆历四年枢密副使,皇佑三年拜相,五年罢,以使相、观文殿学士知并州,徙青州。请老,以太子太保致仕,卒,年七十六,赠司空兼侍中,谥庄敏。初,籍为大理寺丞,预编《天圣敕》,累擢殿中侍御史。章献太后崩,籍下阁门取垂帘仪制尽燔之。有欲造后苑珠玉奇巧物媚上者,籍言:“螟蛊为灾,民忧转徙,复有西北夷狄之患,苟非俭约,何以济用?”上嘉纳之。为开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内侍韩从礼称教旨免工人市籍者。籍言于上,上为杖从礼,仍诏诸司,自今宫中传命,无得施行。
(节选自曾巩《隆平集》)
译文:
庞籍,字醇之,是单州人。大中祥符八年考中进士。接连提拔任用为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庆历四年担任枢密副使,皇佑三年被任命为宰相,皇佑五年罢相,凭使相、观文殿学士身份做并州知州,后调任青州知州。主动请求退休,凭太子太保身份退休,去世时七十六岁,赠司空兼侍中,谥号庄敏。起初,庞籍担任大理寺丞,参与编纂《天圣敕》,接连提拔担任殿中侍御史。章献太去世,庞籍到阁门取来垂帘礼仪制度的文件全部烧掉。有人想在皇宫后花园建造珠玉奇巧之物取悦皇上,庞籍向皇上进言:“害虫造成灾祸,百姓忧愁颠沛流离,又有西北夷狄的祸患,如果不节俭用度,用什么来赈济灾民?”皇上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庞籍担任开封府判官,尚美人派遣内侍韩从礼声称有命令免除匠人的商人户籍。庞籍把这件事上奏皇上,皇上因此对韩从礼施行杖刑,还诏令各有关部门,从今以后宫中传达命令,不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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