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辛自修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海宁知县。擢吏科给事中,奏言:“吏部铨注,遴才要矣,量地尤急。迩京府属吏去者十之五,岂畿辇下独多不肖哉?地艰而事猥也。请量地剧易以除官,量事繁简以注考。”吏部善其言,请令抚按举劾如自修议。历迁礼科都给事中。诚意伯刘世延不法,自修极论其奸。诏革任禁锢。未几,论夺尚书顾可学、徐可成,侍郎朱隆禧赠谥;以可成由黄冠,可学、隆禧俱以方药进也。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奏减均徭里甲银六万两,增筑雄、任丘二县堤,以御滹沱水患。入历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者,巡视下江,用馈遗为名,尽括所部赎锾,自修劾奏之。帝方欲惩贪吏,乃命逮治汝梁,而召自修为左都御史。十五年大计京官政府欲庇私人去异己吏部尚书杨巍承意指惟谨自修患之先期上奏请勿以爱憎为喜怒排抑孤立之人帝善其言,而政府不悦。有贪竞者十余辈,皆政府所厚,自修欲去之。给事中陈与郊自度不免,遂言宪臣将以一眚弃人,一举空国。于是自修所欲斥者悉获免。已而御史张鸣冈等拾遗,首工部尚书何起鸣。起鸣故以督工与中官张诚厚,而雅不善自修,遂讦自修挟仇主使。御史高维崧、赵卿、张鸣冈、左之宜不平,劾起呜饰非诡辨。帝先入张诚言,颇疑自修。得疏益不悦。刑部主事王德新复疏争,帝下之诏狱,酷刑究主者。无所承,乃削其籍。自修不自安,亟引疾归。久之,起南京刑部尚书。复以工部尚书召。未上,卒。赠太子太保,谥肃敏。
(节选自《明史•辛自修传》,有删改)
译文: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进士。授任海宁知县。他升任吏科给事中。上奏称:“吏部选拔官吏,选才重要,量地选才尤为急迫。近来京府的属吏因为全面考察而离去的人有十分之五,难道唯独京城不肖之人很多吗?地方艰苦而事情繁多,请求根据地方的复杂和简易来授予官职,根据事情的繁琐、简单来做考核的依据。”吏部认为他的建议很好,奏请皇帝下令抚按大臣,像辛自修所提议的那样来举荐和弹劾有关人员。辛自修历任礼科都给事中。诚意伯刘世延不守法,辛自修极力抨击他的奸诈。诏令将他革职囚禁。不久,他疏论剥夺尚书顾可学、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的封赠与谥号;因为徐可成由道士进用,郭文英由工匠进用,顾可学、朱隆禧都是凭方士的药丸得以进用。担任右佥都御史辖治保定的六府。上奏减少了六万两的里甲均徭役费,加筑了雄、任丘两县的堤防,用来防御滹沱河的水患。他入朝担任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升任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巡视下江,以馈赠为名,搜刮完了部属的赎金,辛自修上奏弹劾了他。皇帝正想惩治贪官,下令将沈汝梁逮捕、治罪,并且召见辛自修任命他为左部御史。万历十五年(1587),全面考察京官,执政者想庇护私人,排斥异己。吏部尚书杨巍秉承旨意、谨小慎微,辛自修对此表示忧虑,事先上奏,请求不要以自己的爱憎为喜怒,排斥、压抑不结党派的人。神宗认为他的谏言很好,而执政者不满意。有十多个贪图钻营的人,都是执政者所看重的,辛自修想除去他们。给事中陈与郊自己估量不能幸免,于是称执宪大臣将以一次过失就废弃人,想一举使京都空虚。因此辛自修想贬斥的人都获得赦免。不久御史张鸣冈等人行纠察职责,首攻工部尚书何起鸣。何起鸣以前因为督察工程与宦官张诚相好,而且一向不喜欢辛自修,于是攻击辛自修挟私仇在背后指使。陈与郊和给事中吴之佳支持他。御史高维崧、赵卿、张鸣冈、左之宜愤恨不平,弹劾何起鸣掩饰过失,进行诡辩。皇帝先听到张诚的话,颇怀疑辛自修。刑部主事王德新又上奏争辩,话语触犯了神宗宠幸的人。神宗将他投入诏狱,施加酷刑追究主使人。他没有承认,于是削夺了他的官籍。辛自修自感不安,赶紧称病回乡。此后很久,才起用他任南京刑部尚书。又召他担任工部尚书。他没有上任就去世了。赠封为太子太保,谥号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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