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绍夔捉“怪”》原文及翻译
国史异纂
原文:
洛阳有僧,房中有罄,日夜辄自鸣。僧以为怪,惧而成疾。求术士百方禁之,终不能已。绍夔与僧善,来问疾,僧俱以告,俄,击斋钟,罄复作声。绍夔笑曰:“明日可设盛馔,当为除之。”僧虽不信绍夔言,然冀其有效,乃具馔以待之。夔食讫,出怀中锉,锉罄数处,其响遂绝。僧苦问其所以,绍夔云:“此罄与钟律合,击彼此应。”僧大喜,其疾亦愈。
【注释】
①罄:一种打击乐器。和尚用来作佛事。②术士:有法术的人。③斋钟:寺庙里开饭的钟。④律合:指频率相同。
译文:
唐朝时,洛阳有座寺庙。屋里的铜磬,每天自己会发出低沉的声音。和尚以声响为妖怪。时间一长,老和尚吓得生病了。找来有法术的人用许多方法禁止它鸣响,最终也不能使它停止。曹绍夔与和尚是好朋友,来看望他.正好那个时候前殿的斋钟响了,磬也跟着自鸣。曹绍夔笑着对和尚说:“明天你请我喝酒吃饭,我帮你捉妖。”和尚不相信他,仍希望它有效,准备了丰盛的酒菜。曹公毫不客气,把好酒好菜吃光。酒足饭饱之后,从袖中抽出一把锉刀, 锉了几下,磬果然不再自鸣了。和尚一再追问其道理,曹绍夔说:“此磬和前殿斋钟的音调相同,发生了共鸣。”和尚非常高兴,他的病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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