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王维翰传》原文及翻译
金史
原文:
王维翰,字之翰,利州龙山人。父庭,辽季率县人保县东山,后以众降。维翰好学不倦,中大定二十八年进士。调贵德州军事判官,察廉迁永霸令。县豪欲尝试维翰,设事陈诉,维翰穷竟之,连伏其诈,杖杀之,健讼衰息。历弘政、获嘉令,佐胥持国治河决,有劳,迁一阶。除同知保静军节度使事,检括户籍,一郡称平。属县有奴杀其主人者,诬主人弟杀之,刑部疑之。维翰审谳,乃微行物色之,得其状,奴遂引服。改中都转运副使,摄侍御史,奏事殿中,章宗曰:“佳御史。”就除侍御史。改左司员外郎,转右司郎中。仆散揆伐宋,维翰任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早蝗,诏维翰体究田禾分数以闻。七月,雨,复诏维翰曰:“雨虽沾足,秋种过时,使多种蔬菜犹愈于荒莱也。蝗嫡遗子,如何可绝?旧有螳处来岁宜菽麦,谕百姓使知之。”八年,宋人受盟,还为右同郎中,进官一阶。上问:“宋人请和复能背盟否?”维翰对曰:“宋主怠于政事南兵佻弱两淮兵后千里萧条其臣惩韩侂胄、苏师旦无复敢执其咎者不足忧也唯北方当劳圣虑耳”久之,迁大理卿、兼潞王傅,同知审官院事。新格,教坊乐工阶至四品,换文武正资,服金紫。维翰奏:“伶优贱工,衣缙绅之服,非所以尊朝延也。”从之。贞祜初,罢为定海军节度使。是时,道路不通,维翰舟行遇盗,呼谓之曰:“尔辈本良民,因乱至此,财物不惜,勿恐吾家。“盗感其言而去。至镇,无兵备,邻郡皆望风奔溃,维翰谓吏民曰:“孤城不可守。此州阻山浮海,当有生地,无俱为鱼肉也。”乃纵百姓避难。维翰率吏民愿从者奔东北山,结营堡自守,力穷被执不肯降。妻姚氏亦不肯屈,与维翰俱死。诏赠中奉大夫,姚氏芮国夫人,谥贞洁。
(节选自《金史.列传第五十九》)
译文:
王维翰,字之翰,是利州龙山人。他的父亲叫王庭,辽代末年率领县人在东山保卫县城,后来率领众人降金。维翰好学不知疲倦,在金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调任贵德州做军事判官,上级考察廉洁升任永霸令。当地县内豪门大户想试探维翰的本领,安排人诉说冤情,维翰查了个水落石出,这些人于是才低头认罪,承认他们的诈骗行为,维翰用杖击将他们处死,喜好打官司的风气才渐渐衰落停止。历任弘政、获嘉令,输佐胥持国治黄河决口,有功劳,升迁一级。被授同知保静军节度使事,清查户籍时,全郡的人都称他.公平。所属县有个家奴杀掉了他的主人,诬陷是主人的弟弟杀的,刑部的人对此感到怀疑。雏翰审判这一案件,于是就私访寻找证据,获得了他们的罪状(真实情况),家奴才认罪(服罪)。改任中都转运副使,代理侍御史,在殿中奏事时,章宗说:“好御史。”然后上任做侍御史。改任左司员外郎,转任右司郎中。仆散揆攻打宋,维翰做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发生早灾蝗灾,皇上下诏叫维翰亲自考察田地庄稼受灾数量汇报上来让他知道。七月,下雨,又下诏维翰说:“雨水虽然充足,秋种已过时,让百姓多种些蔬菜也比让土地荒芜好啊。蝗虫遣留下的虫卵,怎样才能灭绝?过去有蝗虫来过之后第二年适合种豆子和小麦,应当诏告百娃使他们知道这件事。”章宗八年,宋人接受盟约。维翰返京做右司郎中,进官一级。皇上问:“宋人请求和平还能背弃盟约吗?“维翰回答说:“宋朝皇帝在政事上懈怠,南方军队虚弱,两淮之间战争之后到处萧条冷落,朝廷惩罚了大臣韩伉胄、苏师旦之后,无人敢指出皇上的过错,不值得担忧。只是北方的战事希望您多考虑。”过了很长时间,维翰又升迁做大理卿、兼潞王傅,同知审官院事。按照新的规制,教坊中的乐师官阶达到四品,换发文武正职的薪水,穿金紫色的衣服。维翰上奏说:“表演歌舞是一种低贱的工作,穿着官员的衣服,这不是用来使朝廷显.得尊贵的做法。”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贞祐初年,罢职做定海军节度使。那时,道路不通,维翰乘船行路遇到强盗,对着他们大声说:“你们这些人本来是良民,因为战乱到了这个地步,我不在乎财物,但不要吓到我的家人。”强盗们为他的话所感动然后离去。到了镇上,那里没有军队防守,邻郡百姓都望风逃跑溃散,维翰对官吏百姓说:“一座孤域不可以坚守了。这个州有山阻隔有海抵挡,应当有使我们活下去的地方,大家不要一道成为敌人(砧板上的)鱼和肉。”于是任凭百姓自己选择避难之处。雏翰率领那些愿意跟随他的官吏百姓到东北山上去,构筑营垒自我防守,战斗到最后被捉也不肯投降。妻子姚氏也不肯屈服,和维翰一同死去。维翰死后皇上追赠中奉大夫,姚氏被封为芮国夫人,谁号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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