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八经》原文及翻译
韩非子
原文: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蔽曰诡,诡曰易。论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
(节选自《韩非子·八经》)
译文:
君主懂得君臣之间的利益是不同的,才能称王于天下,认为利益是相同的,就要被臣下所挟制,和臣下共同执政的,就会被臣下所杀害。因此,英明的君主详察公私的不同和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没有所凭借(利用)的机会。产生祸乱的根源有六种:太后、妻妾、子孙、兄弟、大臣、名贤。依法任用官吏,按律督责臣下,太后就不敢放肆;区分不同的礼仪等级,妻和妾就不会混淆界限;权势不平分给后代,庶子就不会与嫡子争夺;权位不丧失,君主的兄弟就不会来侵害;臣民不为权臣私门所控制,权臣就不能蒙蔽君主;禁令和奖赏要坚定地实施,名贤就不敢暗中作乱。臣子有两种可以利用的力量,这就是国内的和国外的。国外的诸侯是君主所害怕的,国内的亲信是君主所宠爱的。对所害怕的人的要求总是给予满足,对所宠幸的人的意见总是言听计从,这就是奸臣所依据的力量。由外国暗中安插的各个官吏,君主要追查和惩办跟外国关系密切并接受贿赂的人,这样臣子就不敢借助外国的力量作乱了;爵位俸禄要根据功劳授予,对于无功而请求爵禄的人,连同替他求情的人一起办罪,这样左右亲信也就不会成为臣子作乱的凭借了。国外的诸侯不能借助,国内的亲信不能利用,那么内奸和外奸作乱的途径就都被堵塞了。官吏逐级提拔,一直到担任重大的职务,这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对于官位很高并担任重大职务的人,要用三种办法来控制他们:一是质押,二是安抚,三是稳固。厚待他们的亲戚妻子而暗中加以软禁,叫做“抵押”;爵位俸禄优厚并坚决兑现,叫做“安抚”;多方检验他们的言论,威严地责求它的功效,叫做“稳固”。贤能的人由于“质押”而不敢有任何活动,贪婪的人由于“安抚”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由于“稳固”而无计可施。容忍而不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上;小的奸邪不除掉,势必导致大的诛罚;罪名和罪行相符,就直接除掉他。有些人留着会坏事,杀掉又会败坏名声,就通过饮食毒死他;不这样干,就交给他的仇敌杀掉他:这叫做“除阴奸”。蒙蔽君主,就是诡诈;所谓诡诈,就是变化无常。君主能够按功行赏,见罪行罚,奸臣就不敢欺诈。君主不泄露自己对是非的判断,不透露臣下的进谏和劝说,奸臣随机应变的诡诈手段也就不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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