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至零口北,有畜鸡二十二者》原文及翻译
李翱
原文:
翱至零口北,有畜鸡二十二者,七雄,十五雌,且啄且饮,而又狎乎人。翱甚乐之,遂掬粟投于地而呼之。有一雄鸡,人截其冠,貌若营群,望我而先来,见粟而长鸣,如命其众鸡。众鸡闻而曹奔于粟,既来而皆恶截冠雄鸡,而击之,而曳之,而逐出之。已而竞还啄其粟。日之暮,二十一群栖于楹之梁。截冠鸡又来,如慕侣,将登于梁且栖焉。而仰望焉,而旋望焉,而小鸣焉,而大鸣焉,而延颈喔咿,其声甚悲焉,而遂去焉。去于庭中,直上有木三十余尺,鼓翅哀鸣,飞而栖其树颠。
翱异之曰:“鸡,禽于家者也,备五德者也。其一曰见食命侣,义也,截冠雄鸡是也,彼众鸡得非幸其所呼而来耶?又奚为既来而共恶所呼者而迫之耶?岂不食其利背其惠耶?岂不畏丧其见食命侣之一德耶?且何众栖而不使偶其群耶?”或告曰:“截冠雄鸡,客鸡也,予里东鄙夫曰陈氏之鸡焉,死其雌,而陈氏寓之于我群焉。勇且善斗,家之六雄鸡勿敢独校焉,是以曹恶之而不与同其食及栖焉。夫虽善斗且勇,亦不胜其众而常孤游焉。然见食未尝先啄,而必长鸣命侣焉。彼众鸡虽赖其召,既至,反逐之,昔日亦犹是焉。截冠雄鸡虽不见答,然而其迹未曾变移焉。”
翱既闻之,惘然感而遂伤曰:“禽鸟,微物也,其中亦有独禀精气,义而介焉者。客鸡义勇超于群,群皆妒焉,尚不与俦焉,况在人乎哉?况在朋友乎哉?况在亲戚乎哉?况在乡党乎哉?况在朝廷乎哉?由是观天地间鬼神、禽兽、万物变动情状,其可以逃乎?”
吾心既伤之,遂志之,将用警予,且可以作鉴于世之人。
(取材于李翱《李文公集》)
译文:
我来到零口的北面,看到有人养了二十二只鸡,七只公鸡,十五只母鸡,有的在啄食有的在饮水,又与人很亲近。我觉得很有趣,便捧出粟米扔到地上叫鸡群(来吃食)。有一只公鸡,被人截去了鸡冠,看起来好像是统领这群鸡的,(它)向着我跑过来,看到粟米就发出长长的啼叫,好像在招呼其他的鸡。鸡群听到叫声一起朝粟米跑过来,来了以后(它们)却都讨厌(那只)被截去鸡冠的公鸡,鸡群向它发动攻击,拖拉着它,将它赶走。赶走(它)之后(再)争着回来啄食那些粟米。天色已晚,二十一只鸡一起栖息在厅堂前的梁上。被截去鸡冠的公鸡又来了,好像依恋着伴侣一般,想要飞上梁(和鸡群)一起栖息。(它)抬起头看了看,回转身望了望,低声叫了叫,又高声的鸣叫,然后伸长脖子发出喔咿的叫声,它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悲哀,然后就离开了。(它)来到庭院之中,院中有高三十余尺的大树,(它)张开翅膀悲伤地鸣叫着,飞上树顶栖息。
我觉得非常奇怪,问道:“鸡,本来是养于家中的一种禽鸟。具有五种德性。其中一种是看见食物就呼唤同伴来吃,这就是义,被截去鸡冠的公鸡就是这样,其他的鸡不都是听到它的呼唤才来的吗?为什么来了以后又都厌恶召唤它们的鸡而要将它赶走呢?这难道不是得到它的好处却背叛它的恩惠吗?这不怕丧失了见到食物就呼唤同伴的德性吗?而且为什么其他鸡在一起栖息却又不让它一起做伴呢?”有个人告诉我说:“那只被截取鸡冠的公鸡是一只外来的鸡,是我们东边一个姓陈的村夫家里养的鸡,与它一起的母鸡死了,姓陈的人就将他寄养在我养的这一群鸡中。(它)很勇猛而且很会打架,我家里的六只公鸡没有敢和它较量的,因此这一群鸡都讨厌它不愿与它同吃同睡。(它)虽然勇敢善斗,(但)也打不过那么多鸡,因而常常独来独往。但是(它)发现食物从来不自己先吃,一定要呼唤其他的鸡来。那一群鸡虽然依靠它的呼唤,(但)来了之后,反而将它赶走,以前也是这样的。这只被截取鸡冠的公鸡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他的行为未曾改变过。”
我听了这番话,感到很迷惘心中又很感伤说:“禽鸟是微小的动物,其中也有单独承受天地精气,重义而与众不同的。这只外来的鸡义气和勇气超过其他的鸡,群鸡嫉妒它,尚且不愿与它做伴,何况人呢?何况朋友呢?何况亲戚呢?何况同乡呢?何况同事呢?由此看来,天地之间鬼神、禽兽、以及万物变化的状况,难道可以躲避(这种遭遇)吗?”
我对这件事感到悲哀,于是记下这件事,用来提醒我自己,也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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