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之《芍药》原文及翻译
李渔
原文:
芍药与牡丹媲美,前人署牡丹以“花王”,署芍药以“花相”,冤哉!予以公道论之。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牡丹正位于香国,芍药自难并驱。虽别尊卑,亦当在五等诸侯之列,岂王之下,相之上,遂无一位一座,可备酬功之用者哉?历翻种植之书,非云“花似牡丹而狭”,则曰“子似牡丹而小”。由是观之,前人评品之法,或由皮相而得之。噫,人之贵贱美恶,可以长短肥瘦论乎?予于秦之巩昌①,携牡丹、芍药各数十种而归,牡丹活者颇少,幸此花无恙,不虚负戴之劳。岂人为知己死者,花反为知己生乎?
译文:
芍药可以与牡丹媲美,前人称牡丹为“花王”,称芍药为“花相”,太冤枉了!我要客观地评价它们。天上没有两个太阳,人们没有两个君王,牡丹在香花国中处于至尊的地位,芍药自然很难同它并驾齐驱。虽然有尊卑的区别,芍药也应当被列在五等诸侯之中,难道在君王之下、相国之上,就没有一个位置可以用来奖励有功之臣吗?我翻遍了有关种植的书,不是说“花像牡丹,但比牡丹狭窄”,就是说“籽像牡丹,但是比牡丹小”。这样看来,前人评价的方法,也许只是看表面现象。唉!人的贵贱善恶,可以用长短肥瘦来衡量吗?我从甘肃的巩昌带回来几十棵牡丹和芍药,牡丹活下来的很少,庆幸的是芍药安然无恙,没有辜负我搬运的劳累。难道人为知己者死,花反而为知己者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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