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列传·石有恒传》原文及翻译
东林列传
原文:
①石有恒,字伯常,湖广黄梅人。性高洁,以文章名。万历三十四年,举于乡。四十七年,始成进士。与邹元标最善,尝持其书来东林,纳交于诸君子。
②初授浙江遂安知县,下车以避劳、邀利、畏祸三事自誓①,以程朱正学课士训民。输运不任里甲有,羡缗②,公贮之充运费。督僮仆种园蔬,躬自灌溉,不用民一物。士绅馈遗,悉辞不受。岁灾,亲履荒瘠地,问民疾苦。监司檄郡县遏籴③,抗议力争,出帑金市粟,民赖以济。调长兴县,再调常熟,长兴民吁请得留。
③时巨豪叶朗生、吴野樵等结岛寇为乱,剽掠无虚日。抚按檄有恒讨之,有恒以隔属辞,不允,乃设方略擒其魁。贼稍稍戢,而余众散处湖荡,伺间为出入。有恒请驰各属分兵搜捕当事韪之未果行。
④天启四年正月朔,城门夜启,贼突入。有恒方正衣冠待漏,闻变,出立厅事。贼露刃胁之,不为动,且叱曰“草贼!敢叛天子杀王臣耶!”索印,不可。强之行,不可。以刀伤其长子,亦不顾。贼拥之出仪门,有恒曰:“头可断,此限不可逾也。”遂被害,血上喷,移时不仆。贼入署搜其箧,粗葛二端、俸金二两而已,贼亦相顾惊叹。事闻,赠太仆寺少卿,谥忠烈。(节选自《东林列传》
【注】①自誓:发誓来告诚自己。 ②缗:泛指钱 ③:禁止买米。
译文:
①石有恒字伯常,是湖广黄梅人。性情高洁,凭文章扬名。万历三十四年,被乡里人举荐。万历四十七年,成为进士。与邹元标最要好,曾拿着他的书来到东林书院,跟各位君子结交。
②当初被授予浙江遂安知县,刚上任他就对避劳、邀利、畏祸三事发誓来告诫自己,用程朱理学来督促读书人训导百姓。运送物品不任用里甲,剩余的钱,石有恒就贮存起来充当运费。督促僮仆们种植菜蔬,亲躬灌溉,不动用百姓一样东西。士绅的赠送,全部不接受。灾年,亲到荒凉贫瘠的地方,询问百姓疾苦。监督有关部门发公文到郡县禁止买米,他力排众议,拿出府库的钱来买粮食,百姓们依赖这才度过困难。后来石有恒调任长兴县,再次要调任常熟,长兴百姓呼吁请求才又留下。
③当时有土豪叶朗生,吴野樵等勾结小岛上盗匪为非作恶,没有一天不剽掠抢夺。巡抚用公文命令有恒征讨他们,有恒用属地相隔的理由推辞,巡抚不答应,有恒就设下计策抓住贼寇的首领。盗匪稍稍有所收敛,而其余的盗匪就四处分散,等候机会再出来作恶。有恒就请大家迅速传递公文到各部门分兵搜捕盗匪,当权者都认可他,但没有得到采纳。
④天启四年正月初一,城门在夜里被开启了,贼人突然入侵。有恒正在端正衣帽等待上朝,听说事变,就出去站立在厅堂。贼人拿出刀威胁他,他没有被动摇,并且呵叱道:‚草贼,竟敢背叛天子要杀朝廷命官啊!贼人索要官印,石有恒不给。贼人强行抢夺,也不给。贼人就用刀伤害了他的大儿子,石有恒也顾不得。贼人就推他要走出仪门。石有恒说:“头可断,这门槛不可跨过。”于是就被杀害了,血直向上喷,过来一会尸体还不倒下。贼人就进入衙门内搜找他的箱子,只有二叠粗布葛衣,二两俸银罢了。贼人也惊讶得相互看着。这事被皇上知道后,就追赠他太仆少卿,谥号忠烈。(节选自《东林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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