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身藏珠》原文及翻译
资治通鉴
原文:
上①谓侍臣曰:“吾闻西域贾胡②得美珠,剖身以藏之,有诸?”侍臣曰:“有之。”上曰:“人皆知彼之爱珠而不爱其身也。吏受赇③抵④法,与帝王徇⑤奢欲而亡国者,何以异于彼胡之可笑邪!”魏征曰:“昔鲁哀公谓孔子曰:‘人有好忘者,徙宅而忘其妻。’孔子曰:‘又有甚者,桀、纣乃忘其身。’亦犹是也。”上曰然朕与公辈宜戮力相辅庶免为人所笑也!
(节选自《资治通鉴》,有删改)
[注]①上:指唐太宗。②贾(gǔ)胡:胡商。③赇(qiú):贿赂。④抵:触犯。⑤徇:顺从。
译文:
皇上对侍臣说:“朕听闻西域有个商人,得到一颗无价的宝珠,就剖开自己的肚子,把宝珠藏在里面,(因而丢了性命)有这回事吗?”侍臣回答说:“是有这么回事。”皇上说:“人们都知道嘲笑这个商人爱惜宝珠而不爱惜身体,但有的官员因贪赃受贿而受法律制裁(丧命),和有的皇帝因追求无限制的欲望而亡国的,与那个胡商的可笑行为有什么两样呢?”魏征说:“从前鲁哀公对孔子说:‘有个健忘的人,搬家而遗忘了妻子。’孔子说:‘还有健忘得更严重的呢,桀、纣把自己都忘了。’也和这个事是一样啊。”皇上说:“是啊,我和你们应该同心合力地互相帮助,差不多能够避免被他人讥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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