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何尚之传》原文及翻译
南史
原文: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少颇轻薄,好摴蒱,及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
尚之女适刘湛子黯,而湛与尚之意好不笃。湛欲领丹阳,乃徙尚之为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尚之甚不平。湛诛,迁吏部尚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文帝:“宜出为广州,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鈇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上曰:“始诛刘湛等,方欲引升后进。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姓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
二十二年,为尚书左仆射。是岁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尚之谏,上不许,曰:“小人常日曝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夜,尚之又表谏,上优诏纳之。
先是患货少铸四铢钱人间颇盗铸多翦凿古钱以取铜,上患之。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翦凿,议者多同。尚之议曰:“凡创制改法,宜顺人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泉布废兴,未容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人泣于市。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长世之业。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赀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中领军沈演之以为若以大钱当两,则国传难朽之宝,家赢一倍之利,不俟加宪,巧源自绝。上从演之议,遂以一钱当两。行之经时,公私非便,乃罢。
尚之立身简约,车服率素,妻亡不娶,又无姬妾。执衡当朝,畏远权柄,亲故一无荐举。薨年七十九,谥曰简穆公。
(选自《南史》卷三十,有删改)
译文:
何尚之,字彦德,是庐江灊县人。年少时颇为轻薄,喜欢摴蒱赌博之类的游戏,等到长大,痛改前非,决心走正道,因为有操行被称赞。
何尚的女儿嫁给刘湛的儿子刘黯,但刘湛和何尚之交情不深。刘湛想兼管丹阳,就调任何尚之任祠部尚书,兼任国子祭酒。何尚之很是不平。刘湛被处死后,迁升吏部尚书。当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何尚之察觉到他的思想旨趣不同寻常,禀告文帝:“应该外放他到广州,如果在朝廷中嫌隙酿成,就不得不以鈇钺相加(处死)。一再诛杀大臣,有损于皇帝的教化。”文帝说:“才处死刘湛等人,正想推荐提拔后进。范晔起事的迹象还不明显,就预先罢黜他,百姓将说你等不能容才,认为我听信受谗言。假如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就不必担忧导致大的变故了。”范晔后来谋反被处死,皇上嘉奖他能事先预知。
元嘉二十二年,任尚书左仆射。这一年营造华林园,都要在酷暑役使人劳作。何尚之劝谏,皇上不同意,说:“小民(百姓)经常被太阳曝晒着后背,这不足为虑。”这时皇上巡幸,回来大多邻近深夜,何尚之又上表劝谏,皇上下诏褒奖,采纳了他的意见。
在这之前,因担心货物少,铸造了四铢钱,民间很多人盗铸,大多翦凿古钱来获取铜,皇上为此担心。二十四年,采用尚书江夏王义恭建议,用一大钱当两枚四铢钱使用,来防止翦凿,议事者大多同意。何尚之建言说:“凡是创立制度修改法令,应该顺应人心,从没有背离民众违逆物理而能长久的。钱币的废兴,不容急促谈论。前代用的赤仄、白金,一下子停用,造成各种货物混乱,人们在集市哭泣。这的确是因为事情不统一,难以遵照执行。如果不是有紧急困难因时权变,就应该守护绵延久存的事业。如果现在的币制执行下去,那么富人的财货自会倍增,贫困的人自会更加贫困,我担心这不是朝廷用来想达到平均财货的意图。”中领军沈演之认为如果以大钱当两枚四铢钱,那么国家就会流传难朽的珍贵古钱,家庭就能赢得一倍的利润,不用等到施加法令,取巧的根源自会断绝。皇上听沈从演的建议,于是用一钱当两。行行了一段时间,公家私人都不方便,就停用了。
尚之为人处世节俭,车子衣服都很朴素,妻子死后不再续娶,又没有姬妾。执政掌权,对权贵敬而远之,亲戚朋友一个也没有举荐。终年七十九,谥号简穆公。
(选自《南史》卷三十,有删改)
相关练习:
相关文言文
电脑版 版权所有 文言文大全 浙ICP备05019169号-2 公安备案号 :3303810233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