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论忠义第十四》原文及翻译
贞观政要
原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侍臣曰:“狄人杀卫懿公,尽食其肉,独留其肝。懿公之臣弘演呼天大哭,自出其肝,而内懿公之肝于其腹中。今觅此人,恐不可得。”
特进魏征对曰:“昔豫让为智伯报仇,欲刺赵襄子,襄子执而获之,谓之曰:‘子昔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子乃委质智伯,不为报仇;今即为智伯报仇,何也?’让答曰:‘臣昔事范、中行,范、中行以众人遇我,我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遇我,我以国士报之。’在君礼之而已,亦何谓无人焉?”
(节选自《贞观政要•论忠义第十四》)
译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对侍臣们说:“夷狄杀掉卫懿公,吃尽他身上的肉,只留下他的心肝。懿公的臣子弘演呼天抢地的大哭,取出自己的心肝,而把懿公的心肝藏在自己的腹中。今天要寻找这类人,恐怕找不到了。”
特进魏征回答说:“古代豫让为智伯报仇,想刺杀赵襄子,襄子抓获了他,对他说:‘你曾经在范氏、中行氏的名下做臣子吧?可是智伯把他们全杀光了,你于是投身智伯,不为你的主人报仇;现在却要为智伯报仇,这是为什么呢?’豫让回答说:‘我以前辅佐范氏和中行氏时,他们像对待普通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用普通人报答人的方法报答他们。智伯用对待国士的礼节对待我,当然我也要以国士的方式报答他。’这一切都取决于国君是否礼遇臣子,怎么能说没有这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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