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苏琼传》原文及翻译(二)
北齐书
原文:
苏琼,字珍之,武强人也。琼幼时随父在边,尝谒东荆州刺史曹芝。芝署为府长流参军。文襄以仪同开府,引为刑狱参军,每加勉劳。并州尝有强盗,长流参军推其事,所疑贼并已拷伏,唯不获盗赃。文襄付琼更令穷审,乃别推得元景融等十馀人,并获赃验。文襄大笑,语前妄引贼者曰:“尔辈若不遇我好参军,几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平原郡有妖贼刘黑狗,构结徒侣,通于沧海。琼所部人连接村居,无相染累,邻邑于此伏其德。郡中旧贼一百余人悉充左右人间善恶及长吏饮人一杯酒无不即知。郡民赵颍曾为乐陵太守,八十致事归。得新瓜一双自来送。颍恃年老,苦请,遂便为留,仍致于听事梁上,竟不剖。人遂竞贡新果,至门间,知颍瓜犹在,相顾而去。
初,琼任清河太守,裴献伯为济州刺史,酷于用法,琼恩于养人。房延佑为乐陵郡,过州,裴问其外声,佑云:“唯闻太守善,刺史恶。”裴云:“得民誉者非至公。”佑答言:“若尔,黄霸、龚遂君之罪人也。”后有敕,州各举清能。裴以前言,恐为琼陷,琼申其枉滞,议者尚其公平。迁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级寺忽被盗铜像一百躯,有司征检,四邻防宿及踪迹所疑,逮系数十人,琼一时放遣。寺僧怨诉不为推贼,琼遣僧,谢曰:“但且还寺,得像自送。”尔后十日,抄贼姓名及赃处所,径收掩,悉获实验,贼徒款引,道俗叹伏。
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度,淮南岁俭,启听淮北取余。后淮北人饥,复请通余淮南,遂得商估往还,彼此兼济,水陆之利,通于河北。后为大理卿而齐亡,仕周为博陵太守。
(节选自《北齐书·循吏》)
译文:
苏琼,字珍之,是武强人。苏琼幼年跟随父亲在边境,曾去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委任他为府长流参军。文襄以仪同三司的职位开建府署,以他为刑狱参军,经常对他加以勉励。并州曾发生抢掠案,州府长流参军审理此事,所怀疑的贼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认,只是没能起获贼赃。文襄交给苏琼命令他再加审理,于是另外查获到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得赃证。文襄大笑,对以前被误指为(被胡乱牵连为)贼的人说:“你们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参军,几乎(差一点)被冤枉死。”
苏琼出任南清河太守。平原郡有妖贼刘黑狗,煽惑徒众(招纳党徒),直通于沧海。苏琼郡内的百姓与那些人村落相邻,但无人牵连在内,邻近郡县的人因此深服苏琼的德行。郡中原有盗贼一百余人,苏琼把他们都安排在自己左右,民间的好事坏事甚至官吏饮别人一杯酒,苏琼无不立即知晓。郡中人赵颍,官至乐陵太守,八十多岁辞官归家。五月间,他摘了两只刚产的瓜,亲自送给苏琼。赵颍仗着自己年纪大,竭力请求苏琼收留,苏琼于是把瓜留下,他把瓜放到大堂的梁上,始终不切开。人们听说苏琼接受了赵颍馈赠的瓜,也想进献新摘的瓜果,来到门前,打听到赵颍送的瓜仍放在那儿,便相视离去。
起初,苏琼任清河太守,裴献伯为济州刺史,裴献伯用法严酷,而苏琼则以恩义养民。房延佑任乐陵郡太守,路过济州,裴献伯问他外界的反应,房延佑说:“只听到讲太守善,刺史恶。”裴献伯说:“得到百姓称赞的并不一定完全奉公为国。”房延佑回答说:“如果这样,黄霸、龚途就是你所讲的罪人了。”后来朝廷有诏,要州里各举荐清廉能干的官员。裴献伯因为先前的话,担心被苏琼陷害,而苏琼反而替他申诉长期不得提升的委屈,议论的人都很称许苏琼的公平。苏琼后迁任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级寺突然被盗走铜像一百个,有关部门查问搜检,四邻防宿以及有些被捕风捉影而受怀疑的,一共逮捕了数十人,苏琼一下把这些全部释放回家。寺院的僧人抱怨而且诉说不为他们追寻贼人,苏琼让僧人回去,并对他们说:“你们暂且还寺,得到佛像自会送来。“过后十天,了解到贼人姓名以及收存赃物的地方,直接去搜捕,人赃俱获,贼人全部供认,僧人与百姓叹伏不已。
以前的制度以淮河为禁区,不允许商贩随意往来。淮南地区遭灾,苏琼上表请求到淮北去买进粮食。以后淮北百姓发生饥荒,他又请求允许淮南买进粮食,于是商人得以往来,使淮河两岸货物得以流通,彼此都得到好处,通过水陆运输,有些货物直达黄河以北。后来苏琼出任大理卿,北齐灭亡后,他出仕北周,为博陵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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