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难二·齐桓公饮酒醉》原文及翻译
韩非子
原文: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 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困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困而赐贫穷、论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困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节选自《韩非子·难二第三十七》)
译文:
齐桓公喝醉了酒,丢失了自己的帽子,(他)为此感到耻辱,三天没上朝听政。管仲说:“这不是国君的耻辱吗?您为什么不用处理好政事来洗雪它呢?”桓公说:“(您的建议)怎么这样好!”于是打开粮仓把粮食赏赐给贫穷的人,判处监狱中的囚犯,把犯轻罪的人释放了。过了三天百姓便为此歌唱道:“国君为什么不再丢失帽子呢?”
有人说:管仲在小人之中洗雪了桓公的耻辱,却在君子之中平添了桓公的耻辱。假使柏公打开粮仓把粮食赏赐给贫穷的人,判处监狱中的囚犯,把犯轻罪的人释放了,是不合乎道义的,就不能够用它们来洗雪耻辱;假使做这些事合乎道义,但桓公把这种合乎道义的事撇在一边不做,要等到丢失了帽子以后再做它,那么桓公实行道义不是因为丢失了帽子的缘故吗?这样的话,虽然在小人之中洗刷了桓公丢失帽子的耻辱,却也在君子之中平添了桓公丢失道义的耻辱。况且打开粮仓而把粮食赐给贫穷的人,这是在奖赏没有功劳的人;判处监狱中的囚犯,而把犯轻罪的人放出来,这是不惩处有罪过的人。奖赏没有功劳的人,那么民众就会侥幸地希望从君主那里得到意外的赏赐;不惩处有罪过的人,那么民众就不会从惩罚中吸取教训而容易为非作歹。这是国家混乱的根源啊,哪里能用来洗雪耻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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