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南公作《不欺述》原文及翻译
洪迈《容斋随笔》
原文:
吕南公作《不欺述》,所书之人,皆以卑微不见于史氏。
曰陈策,尝买骡,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养于野庐,俟其自毙。其子与猾驵①计,因经过官人丧马,即磨破骡背,以炫贾之。既售矣,策闻,自追及,告以不堪。官人疑策爱也,秘之。策请试以鞍亢亢终日不得被始谢还焉。有人从策买银器及罗绮者,策不与罗绮。其人曰:“向见君帑②有之,今何靳③?”策曰:“然,有质钱④而没者,岁月已久,丝力糜脆不任用,闲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取所当与银器投炽炭中,曰:“吾恐受质人或得银之非真者,故为公验之。”
曰危整者,买鲍鱼,其驵舞秤权阴厚整。鱼人去,身留整傍,请曰:“公买止五斤,已为公密倍入之,愿畀我酒。”整大惊,追鱼人数里返之,酬以直。又饮驵醇酒,曰:“汝所欲酒而已,何欺寒人为?”
(节选自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七》)[注]①驵:市场经纪人。②帑:库房。③靳:吝啬。④质钱:抵押借钱。
译文:
吕南公写《不欺述》,书中所写的人,都是因为身份卑微不会被史官记载的。
一个叫陈策的,曾经买骡子,买到一头不能鞍使用的,不忍心把它转卖给别人,就让人养在野外的草房里,等着它自己死掉。陈策的儿子与狡猾的市场经纪人商量,趁着经过这里的官人死了马,就磨破了骡子脊背,用炫耀这骡子能驮东西的方式来卖它。骡子已经卖出去了,陈策听说了,亲自去追上了那个官人,把骡子不能加鞍使用的事告诉他。那个官人怀疑陈策舍不得卖这个骡子,就把骡子藏起来。陈策请求用鞍子试试,(骡子)亢奋了一整天,不能加上鞍子,官人这才感谢陈策,把骡子退给了他。有个人到陈策这里来买银器和罗绮,陈策不卖给他罗绮。那个人说:“先前还看见你的库房里有罗绮,现在为什么吝啬不卖呢?”陈策说:“库房里是有,有个人拿罗绮抵押借钱后死了,这罗绮放置的时间很久了,丝力碎脆不耐用,听说您想用罗绮嫁女儿,怎么能用这种东西坑害您呢!陈策拿来可以卖给他的银器放进很的炭火中,他说“我恐怕接受抵押品的人有时得到的不是真的银器,所以为您验验它。”
第二个叫危整,他买鲍鱼时,那个市场经纪人玩弄秤锤,喑中多给危整称鲍鱼。卖鲍鱼的人离开,他自己留在危整身边,请求说:”您仅仅买五斤,我已经为您偷偷地加倍称了,希望您给我酒喝。”危整听后很吃惊,追赶卖鲍鱼的人(出去)几里地,让他回来,把多得的鲍鱼的钱付给了他。危整又请那个市场经纪人喝好酒,说:“你只是想喝点酒罢了,为什么要欺贫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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