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林从水》原文及翻译
二十四义
【原文】
唐黄岳妻林氏。闽人。朱温篡唐。闽主王审知僭称王号。必欲起岳。岳自以唐遗士。不受辟命。郡县逼之。岳度不能拒。遂投于渊而死。林氏曰。君能为义士。妾独不能为义士妻耶。遂相随同没。邦人哀之。相与立祠祀焉。
【译文】
唐朝末年间的时候。有一个姓黄名字叫做岳的人。他的妻子林氏。是福建地方的人。那时候、后梁的朱温。夺取了唐朝的天下。闽国的君主王审知就自己僭称了王。一定要逼着黄岳去做官。黄岳以为自己是唐朝的读书人。不能够受那伪朝廷里来召他的命令。但是县衙里的人又来威逼他。黄岳心里想了一想。没有法子可以拒绝了。就投在很深的水里去死了。林氏说道。你能够做义士。难道我不能够做义士的妻子吗。就跟着跳下水去。一同沉没着死了。那地方的人。很哀怜他们夫妻。就大家集合了、建筑一座庙宇去祭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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