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彭仲刚传》原文及翻译
黄宗羲《宋元学案》
原文:
彭仲刚,字子复,平阳人也。乾、淳之际,永嘉儒者林立,先生遍游其间。及以进士释褐,主金华簿。先生之学,不事论说,以实践为宗旨,尤有吏才。衢州大水,宪司檄下金华,令先生往覆视。先生请曰:“衢水高者出屋境杀稼溺人行道共知既再检实矣。犹往覆视者,防吏之欺,将使民实得食也。然恐待覆视,而民已死矣。”宪司感其言,即出米恣所赈。移临海令,均其民之力役,图县乡之地,几都几保合为一图,而物数其地之所有。有以图上者,先生曰:“善。犹有遗。”其人曰:“无。”先生指曰:“某地方岭有某某居之,某地有松林水步,今胡失之?”某人大惊,不知先生何以得之也。由是整废坠甚多。先生善听讼,然不自以为明,每谕之曰:“虽讼而直,所屈多矣。”民爱信之,讼为衰止。
提刑荐其政,召付都堂审察,授两浙运司均斛官。迁国子监丞,以试进士与知举者忤,罢官。已而起知全州。时陈公君举、詹公元善任漕使,首为减月椿钱【注】十三四,先生又减繁费,以烈民力。然后戢豫借,宽省限,商税止取正钱,带纳者蠲其大半,输租得自概量,吏胥不敢取斛面。而择其耆老之有学行者,师长其子弟,先生于听政之暇,亲执经而教之。以外艰归。凡先生所至,去后无不思者。绍熙五年,明、越大饥,特令先生为常平提举,盖且向用矣。是年病卒。
叶水心曰:“子复之为学,以为非同声趋和所能至也,故不敢以意之为是,而独以力之能者试之。常左经而右律,目验而耳覈,考实以任重,先难以致远。非其心之所通,虽诚闻之,不苟从也;非其行之所至,虽审知,犹愁置之。故其材为实材,德为实德,此先生之学之大致也。”先生不著书,赖有水心之文,得以见其本末云。
(节选自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七十三)
[注]月椿钱:南宋为支应军饷而加征的税款名目。
译文:
彭仲刚,字子复,是平阳人。在南宋孝宗乾道、淳熙年间,永嘉地区儒学盛行,彭仲刚先生广泛游历学。等到他通过进士考试开始做官时,担任了金华的主簿。彭先生治学不空谈理论,以实践为宗旨,尤其擅长行政事务。衢州发生大水灾,宪司从金华撤下,命令先生前往复查。先生请求说:“衢州的水灾严重到房屋倒塌、庄稼毁坏、行人淹死,大家都知道已经再次检查核实过了。但仍要去复查,是为了防止官员作弊,确保灾民能得到实际的帮助。但担心等到复查完毕,灾民已经饿死了。”宪司被他的话打动,立即发放粮食进行救济。后来,他被调任为临海县令,公平分配了民众的劳役。他还绘制了县乡的地图,几都几保合并为一张图,并标注了各地所有的物产。有人呈上地图时,先生说:“很好。但还有遗漏。”那人说:“没有遗漏。”先生指着说:(“某个地方的山岭上有某某人居住,某个地方有松树林和水路,为何没有标注?”那人非常惊讶,不知道先生是如何得知的。因此,许多废弃的土地得到了整治。先生善于审理案件,但他并不自夸聪明,每次都会告诫人们:“即使诉讼胜诉,所受的委屈也很多。”因此,百姓非常信任他,诉讼案件逐渐减少。
提刑推荐了他的政绩,朝廷召他到都堂审查,任命他为两浙运司均斛官。后来升任国子监丞,因为在科举考试中与知举者意见不合而被罢官。不久又被任命为全州知州。当时,陈公君举和詹公元善担任漕使,首先削减了月桩钱的三分之四,彭先生又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减轻了民众负担。接着,他禁止提前借贷,放宽了缴税期限,商税只收取正额,带纳者减免大部分,租税由民众自行衡量,官吏不敢从中牟利。他还选拔有学问和品行的老人,作为子弟的老师,在处理政务之余,亲自教授经书。
后来因家中不幸之事离职。凡是他任职过的地方,离去后人们无不怀念他。绍熙五年,明州和越州发生大饥荒,朝廷特命他为常平提举,但不久他就病逝了。
叶水心评价说:子复治学,认为不能靠人云亦云达到目的,因此不敢轻易认同,而是以实际行动来检验。他常常左手持经书,右手握法律,亲自验证,听取意见,以实际行动来承担重任,先克服困才能走得长远。如果不是心中明白的道理,即使听说也不会轻易接受;如果不是亲身经历的事情,即使知道也会谨慎对待。因此,他的才能是真实的才能,品德是真实的品德,这就是先生治学的大致风格。”彭先生没有著作,幸亏有叶水心的文章,才能了解他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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