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直谏》原文及翻译
贞观政要
原文: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并欲中男十八已上,简点入军。敕三四出,征执奏以为不可。
德彝重奏:“今见简点者云,次男内大有壮者。”
太宗怒,乃出敕:“中男已上,虽未十八,身形壮大,亦取。”征又不从,不肯署敕。
太宗召征及王珪,作色而待之,曰:“中男若实小,自不点入军。若实大,亦可简取。于君何嫌?过作如此固执,朕不解公意!”
征正色曰:“臣闻竭泽取鱼,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获兽,明年无兽。若次男已上,尽点入军,租赋杂徭,将何取给?且比年国家卫士不堪攻战,岂为其少,但为礼遇失所,遂使人无斗心。若多点取人,还充杂使,其数虽众,终是无用。若精简壮健,遇之以礼,人百其勇,何必在多?陛下每云,我之为君,以诚信待物,欲使官人百姓并无矫伪之心。自登极已来,大事三数件,皆是不信,复何以取信于人?”
太宗愕然曰:“所云不信,是何等也?”
征曰:“陛下初即位,诏书曰:‘逋租宿债,欠负官物,并悉原免。’即令所司,列为事条。秦府国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王为天子,国司不为官物,其余物复何所有?又关中免二年租调,关外给复一年。百姓蒙恩,无不欢悦。更有敕旨:‘今年白丁多已役讫,若从此放免,并是虚荷国恩。若已折已输,令总纳取了,所免者皆以来年为始。’散还之后,方更征收,百姓之心,不能无怪。已征得物,便点入军,来年为始,何以取信?又共理所寄,在于刺史、县令,常年貌税,并悉委之。至于简点,即疑其诈伪。望下诚信,不亦难乎?”
太宗曰:“我见君固执不已,疑君蔽此事。今论国家不信,乃人情不通。我不寻思,过亦深矣。行事往往如此错失,若为致理?”乃停中男,赐金瓮一口,赐珪绢五十匹。
(取材于《贞观政要·直谏》)
注释:【1】给复:免除徭役【2】貌税:清查户口,征收赋税。
译文: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人,都想把年满十八岁以上未成壮丁的中男也征召入伍。敕书已制,进行审议,魏征上奏认为不可以实行。
封德彝又上奏说:“今天看到简点军士的官员说,在次男中有很多身强体壮的人。”
太宗发怒,于是制敕:“中男以上,即使未满十八岁,只要身体强壮的,也可征召入伍。”魏征又不听从,不肯签署敕文。
太宗将魏征、王珪都召来,怒形于色,对他们说:“中男如果确实瘦小,自然不能简点入军。如果身体确实强壮,也可以征召入伍。这对你们有什么妨碍?为什么要这样过于固执,我不了解你们的用意!”
魏征严肃地回答说:“臣听说排尽池塘的水捕鱼,不是捕不到鱼,而是第二年就没有鱼可捕了;焚烧树林捕猎,不是抓不到野兽,而是第二年就没有野兽可猎了。如果次男以上的男丁,都简点入军,那么租赋杂役将靠谁来供给?而且近年来的士卒不能胜任攻城作战的要求,哪里是因为人数少,只是因为没有得到应有的礼遇,这使他们失去了斗志。如果再多多征召士卒,勉强充当杂役,士兵人数虽然增多了,但终究也没有什么用。如果精心选拔身体健壮的成年男子,以礼对待他们,那么人人都会勇气百倍,何必要那么多兵士?陛下常说,我做国君,以诚信对待他人,想要让官吏、百姓都没有矫饰虚伪的心思。但是自从陛下即位以来,有几件大事都是不守信用的,这又凭借什么取信于人呢?”
太宗惊愕地说:“你所说的不守信用的事,是指哪些?”
魏征说:“陸下刚即位时,下诏书说:‘过去欠下的租税债务,拖欠官府的财物,全部予以免除。’并且立刻命令主管部门,列为条例公布。但秦王府所征的租税和债物,却不算在官府财物之列。陛下从秦王到天子,原秦王府所征调的财物都不算官府财物,那还有什么东西才算是官府财物呢?又如诏令关中免除两年租税,关外免除徭役一年。百姓蒙受皇恩,无不欢欣喜悦。随即却再下诏书:‘今年百姓大多已经服完徭役,如果从今年开始放免,便都是空受皇恩。若是已经开始服役或缴纳租税的,今年仍然收纳了结,所免除的租税都从明年开始。’免除租税的命令下达之后,又重新征收,这样百姓的心里,不能不感到奇怪。已经征得租税财物,就立即征召士卒入伍,所谓明年开始,让百姓凭什么相信?再如,共同治理国家的责任寄托在刺史和县令身上,每年清查户口,征收赋税,都委派他们去操办。到了选取士卒时,又怀疑他们弄虚作假。如此,希望下级诚实守信,不是很困难的吗?”
太宗说:“我见你固执己见没完没了,怀疑你不大了解这些事情。现在你谈论的国家失信于民,是我不通民情。我没有认真思考,错误确实严重啊。处理事情常常像这样有过错失误,怎能治理好国家呢?”于是,下令停止征召中男入伍,赐给魏征金瓮一口,赐给王珪绢五十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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