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答曾公立书》原文及翻译
王安石
原文:
某启:示及青苗事。治道之兴,邪人不利,一兴异论,群聋和之,意不在于法也。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利吾身耳。至狗彘食人食则检之,野有饿莩则发之,是所谓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奸人者因名实之近,而欲乱之,眩惑上下,其如民心之愿何?始以为不请,而请者不可遏;终以为不纳,而纳者不可却。盖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不得不然也。然二分不及一分,一分不及不利而贷之,贷之不若与之。然不与之而必至于二分者,何也?为其来日之不可继也。不可继则是惠而不知为政,非惠而不费之道也,故必贷。然而有官吏之俸、辇运之费、水旱之逋、鼠雀之耗,而必欲广之,以待其饥不足而直与之也,则无二分之息可乎?则二分者,亦常平之中正也,岂可易哉?公立更与深于道教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会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译文:
王某启:来信说到青苗法的事。新法的实施对奸邪之人是不利的,他们一提反对意见,就有一群不明事理的人随声附和,他们的用意其实不在新法本身。孟子所说的“利”,是有利于我们国家、我自身罢了。至于说到狗或猪吃掉人的粮食要禁止,野外有饿死的人要开仓赈济,这是所谓的政事。(国家)之所以理财,理财就是所说的义。一部《周礼》理财的内容占了一半,周公难道是为了“利”吗?奸邪之人因为名称与实际非常接近,就想把事情搞乱,以此来迷惑君主和民众,(可这样)拿民意怎么办?开始以为没有多少人前来申请借贷,实际上前来申请借贷的人堵也堵不住;后来又以为不会有多少人给官府缴纳利息实际上前来缴纳利息的人推都推不及。是根据百姓的利盖而有利于他们(把部分的利益让给他们),不得不这样吧。然而有人会说,两分利不如一分利,一分利不如一分不收就借贷给他们,借贷给他们不如直接白送给他们。但不白送给他们而必须收两分利,为什么呢?因为都送出去,以后就不能继续维持了。不能继练维持的话,这是恩来但不懂得如何为政不是施惠于人而无所耗费的办法,所以一定要借贷。这里有官吏的俸禄、运输的费用、水旱灾年的拖欠、老鼠鸟雀的损耗,因此一定要增加储营,准备饥荒到来民众质乏时直接送给人们。这样的话,没有两分利可以吗?两分利,也是过去常平的常规做法,怎么可以改变呢?你再去和懂得灭多事理的人讨论下这件事,那么我所说的没有一个字是不符合法度的,而世上那些胡乱嚷嚷的人,不值得和他们争辩。借这封信把我的想法交代清楚,你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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