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冯元常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
原文:
冯元常,相州安阳人,其先盖长乐信都著姓。曾祖子琮,北齐右仆射。叔祖慈明,有文辞,仕隋为内史舍人。奉诏讨李密,为密将所缚,身数创,密厚礼之,情谓曰:“东都危蹙,我欲率四方贤豪建功业,幸公同之。”慈明曰公家事先帝名在王室乃挟玄感举兵亡命至今复图反噬何耶密囚之俄为翟护所杀。武德初,赠吏部尚书,谥壮武。
元常举明经及第,调浚仪尉。高宗时,擢累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蜀人顺赖。历尚书左丞。尝密谏帝中宫权重,宜少抑,帝虽置其计,而内然之。由是为武后所恶。元常在职脩举,识鉴澄远,帝委遇特厚。及不豫,诏平章百司奏事。武后擅朝,嵩阳令樊文进瑞石,后暴石朝堂示百官。元常奏石妄伪,不可以示群臣。后怒,出为陇州刺史。会天下岳牧集乾陵,后不欲元常得会,故道徙眉州刺史。剑南有光火盗,夜掠人,昼伏山谷。元常喻以恩信,约悔过自新,贼相率脱甲面缚。贼平,转广州都督,诏便驿走官。安南酋领李嗣仙杀都护刘延祐,劫州县,诏元常讨之。率士卒航海,驰檄先示祸福,贼党多降,元常纵兵斩首恶而还。虽有功,犹以拂旨见怨,不录功。凡三徙,终不得至京师,卒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都,下狱死。
元常闺门雍睦,有礼法,虽小功丧不御私室。神龙中,旌其家,大署曰“忠臣之门“。天下高其节,凡名族皆愿通婚。
从弟元淑,及后时,历清漳、浚仪、始平三县令,右善去恶,人称为神明。与奴仆日一食,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奉余以给贫穷。或讥其近名,元淑曰:“吾性也,不为苦。”中宗降玺书劳勉,付状史官。元淑约洁过于元常,然刚直不及也。终祠部郎中。
(节选自《新唐书·冯元常传》)
译文:
冯元常,是相州安阳人,他的祖先是长乐信都(今河北省衡水市)有声望的族姓。曾祖冯子琮,是北齐尚书右仆射。叔祖父冯慈明,擅长文辞,在隋朝任内史舍人。冯慈明接受皇帝的命令讨伐李密,被李密的部将捉住,冯慈明身受多处创伤,李密用优厚的礼节对待他,诚心地对他说:“东都危急困迫,我想率领四方的俊贤豪杰建立功业,希望您能和我一起。”冯慈明说:“你们家事奉先帝,名列王室,却挟持杨玄感举兵,逃亡到今天,还企图恩将仇报,为什么呢?”李密将他囚禁起来。不久被翟让杀死。唐高祖武德初年,追赠吏部尚书,谥号为壮武。
(唐贞观年间)冯元常应试明经科及第,调任浚仪(今河南省开封市)县尉。唐高宗即位后,经多次提拔任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蜀地百姓顺服依赖他。后来升为尚书左丞。冯元常曾私下劝谏高宗说皇后武则天的权力过大,应该稍加抑制,高宗虽将他的提议搁置不用,心里却深表赞同。(冯元常)因此被武则天憎恨。冯元常在职时事务处理及时、得当,见识超群,高宗十分信任和器重他。等到高宗晚年生病,命百官奏事都先交与冯元常评处后再奏闻。(唐高宗驾崩后)武则天专擅朝政,嵩阳县令樊文进献了一块吉祥的石头,武则天命人将其摆放在朝堂上给百官观赏。冯元常上奏说石头是伪造的,不可以给百官观赏。武则天大怒,将他贬为陇州刺史。恰逢天下刺史聚会于干陵,武则天不想让冯元常参与祭拜,便半路改任其为眉州刺史。剑南有明火执仗的强盗,夜里抢掠百姓,白天藏在山谷。冯元常用恩惠和诚信告诫他们,要求他们悔过自新,贼人相继脱掉铠甲,反绑双手投降。贼人平定之后,又转任广州都督,武则天命令他从驿路赴任。安南的首领李嗣仙杀了都护刘延祐,劫掠附近州县,武则天下诏命令冯元常讨伐他。冯元常率领士卒渡海前去,发檄文先告诫他们祸福,贼人大多投降,冯元常率兵斩杀贼人的首领之后回军。冯元常虽然有功劳,还是因为违逆旨意触怒武则天被憎恨,功劳没有被登记。冯元常总共三次被调动官职,始终不能回到京城,最后又遭酷吏周兴构陷,追召他赶赴京城,关入狱中而死。
冯元常内室和睦,遵守礼法,即便是小功丧期间也不进内室。神龙年间,(唐中宗下旨)赐匾旌表冯家,匾上大字为“忠臣之门”。当时天下人对冯元常的气节都大为赞赏。凡名门望族皆愿与冯氏通婚。
冯元常的堂弟冯元淑,在武后时,历任清漳、浚仪、始平三县的县令,扬善惩恶,被当地百姓称为“神明”。冯元淑每天有一餐与奴仆们共食,亲自给马喂一顿草料,到任职的地方不携带妻子儿女,拿出多余的俸禄来周济穷人。有人嘲讽他太在乎名声(而让自己这么苦),冯元淑回答道:“我天性就是如此,并不觉得苦。”唐中宗下诏慰劳勉励他,又让史官把他的事迹记录下来。冯元淑为官简朴廉洁,超过了其兄冯元常,但是却不如冯元常刚毅忠直。官位终于祠部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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