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元稹传》原文及翻译
旧唐书
原文:
元稹,字微之,河南人。后魏昭成皇帝,稹十代祖也。父宽,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稹八岁丧父,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稹九岁能属文,二十八应制举,登第者十八人,稹为第一。制下,除右拾遗。
稹既居谏垣,不欲碌碌自滞,事无不言,即日上疏论谏职。又以前时王叔文、王伾以猥亵待诏,蒙幸太子,永贞之际,大挠朝政。是以训导太子宫官,宜选正人。乃献《教本书》,宪宗览之甚悦。又论西北边事,皆朝政之大者。完宗召对,问方略。为执政所忌,出为河南县尉。丁母忧,服除,拜监察御史。
四年,奉使东蜀,劾奏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赋,又籍没涂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户、田宅一百一十一亩、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钱七千贯。时砺已死,七州刺史皆责罚。稹虽举职,而执政有与砺厚者恶之。使还,令分务东台。浙西观察使韩皋杖决湖州安吉令孙澥,四日内死。徐州监军使孟升卒节度使王绍传送升丧柩还京给券乘驿仍于邮舍安丧柩稹并劾奏以法河南尹房式为不法事稹欲追摄擅令停务。既飞表闻奏,罚式一月俸,仍召稹还京。
与太原白居易友善。工为诗,善状咏风态物色,当时言诗者,称元白焉。宰相令狐楚一代文宗,雅知稹之辞学,谓稹曰:“尝览足下制作,所恨不多,迟之久矣。请出其所有,以豁予情。”稹因献其文,楚深称赏,以为今代之鲍、谢也。
太和初,就加检校礼部尚书。三年九月,入为尚书左丞。振举纪纲,出郎官颇乖公议者七人。四年正月,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五年卒于镇,时年五十三,赠尚书右仆射。
(节选自《旧唐书•元稹传》,有删改)
译文:
元稹字微之,是河南人。后魏昭成皇帝,是元稹的十代远祖。他的父元宽,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元稹八岁丧父。他的母亲郑夫人,是一位贤明的妇人。因家贫,便自己教元稹读书和写字。元稹九岁能写文章,二十八岁应制参加考试,登第者十八人,元稹名列第一。诏书下,授予右拾遗。
元稹已经居谏官之位,不想碌碌无为自阻宦路,因此事无不言,受命后当天即上疏论奏履行谏官职责。又因先前王叔文、王伾因为下等的品行谋求要职,蒙蔽太子而获宠幸,永贞之际,大大扰乱朝政。因而主张训导太子的宫官,应遴选方正之士。于是呈献《教本书》,宪宗览阅之后很喜悦。元稹又论奏西北边防之事,均为朝政要事。宪宗召入应对,询问方针策略。遭到当朝权臣忌恨,让他出任河南县尉。遭逢母丧,服丧期满,授任监察御史官职。
元和四年(809),奉命出使东蜀,启奏弹劾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征赋税,又籍没涂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户、田宅一百一十一亩、奴婢二十七人、草一千五百束、钱七千贯。此时严砺已死,所辖七州刺史皆遭责罚。元稹虽尽职,而执政官员中有同严砺交情深厚的人却嫉恨他。元稹出使还朝,便令他分管门下省。浙西观察使韩皋对湖州安吉县令孙澥施以杖刑,孙澥于四日内死亡。徐州监军使孟升去世,节度使王绍运送孟升丧柩回京,持牒文乘坐驿车,便在驿站停放丧柩。上述两事,元稹一并据法启奏弹劾。河南尹房式做了违法之事,元稹欲加追究,擅自让他停职。飞表上奏之后,朝廷罚房式一月俸禄,便召元稹回京。
与太原白居易友好。工于做诗,善于描绘歌咏事物之风姿特色,一时谈诗的人,以元、白并称。宰相令狐楚是一代文宗,素知元稹诗文造诣,对元稹说:“曾经欣赏足下的创作,遗憾的是所见不多,等待很久了。请出示所有大作,使我畅意开怀。”元稹因而献其诗作,宰相令狐楚对其诗文深为赞赏,认为他是今代的鲍照、谢灵运。
太和初年,就任加检校礼部尚书。太和三年九月,元稹入朝担任尚书左丞。整顿法度,肃清吏治,出任郎官与违法乱纪的七个朝臣交锋争斗。四年正月,担任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大和五年,元稹在镇署去世,时年五十三岁,死后追赠尚书右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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