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之弟扬干乱行曲梁》原文及翻译
左传
原文: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曲梁,魏绛①戮其仆②。晋侯怒,谓羊舌赤③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④读其书曰:“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于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敢以为请。”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与之礼食⑤,使佐新军。
(选自中华书局《左传》,有删节)
【注释】①魏绛:晋国中军司马,主管军法。②仆:指驾车的人。③羊舌赤:与后文的士鲂、张老同为晋国大臣。④公:指晋侯。⑤礼食:国君在太庙宴请臣子。
译文:
晋侯的弟弟扬干在曲梁扰乱军队行列,魏绛杀了他的车夫。晋侯发怒,对羊舌赤说:“我认为召集诸侯会盟是荣耀的事。现在扬干被羞辱,我们何时受过这等羞辱?我一定要杀掉魏绛,不要耽误了!”羊舌赤回答说:“魏绛没有二心,侍奉君主从不躲避危难,有了罪责也不逃避惩罚。他会来陈说情况的,何必劳驾您下命令呢?”话刚说完,魏绛就到了,交给奏事官一封信,就要用剑自杀。士鲂、张老劝阻了他。晋侯读他的信,信上说:“我听说军队以服从命令为武,军人做事以宁死不触犯军纪为敬。您召集诸侯会盟,我怎么敢不恭敬?君主的军队不服从军令,办事的人不严格执法,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我害怕自己因不严格执行军法而犯死罪,所以惩治了扬干,这罪过无可逃避。事先我没能进行教导,以至于要动用大刑。我的罪很重,哪里敢不服从刑罚而使君王发怒?就让司寇判我死罪吧。”晋侯光着脚跑出来,说道:“我之前说的话,是因为宠爱自己的兄弟。你处罚扬干的车夫,是执行军法。我有弟弟,却没有教导好,这是我的过错。请你不要让我再次犯错,拜托你了!”
晋侯认为魏绛能够用刑罚来治理百姓,就在太庙宴请魏绛,并让他担任新军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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