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裴昭明传》原文及翻译
南齐书
原文:
裴昭明,河东闻喜人,宋太中大夫松之孙也。父驷,南中郎参军。昭明少传儒史之业,泰始中,为太学博士。有司奏:“太子婚,纳征用玉壁虎皮,未详何所准据。”昭明议:“礼纳征,俪皮为庭实,鹿皮也。晋太子纳征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纳征虎豹皮各一岂其谓婚礼不详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言;熊罴虽古,而婚礼所不及;圭璋虽美,或为用各异。今宜准的经诰。凡诸僻谬,一皆详正。”于是有司参议,加圭璋,豹熊皮各二。元徽中,出为长沙郡丞,罢任,刺史王蕴谓之曰:“卿清贫,必无还资。湘中人士倘须一礼之命者,我不爱也。”昭明曰:“下官忝为邦佐,不能光益上府,岂以鸿都之事仰累清风。”历祠部通直郎。永明三年使虏,世祖谓之曰:“以卿有将命之才,使还,当以一郡相赏。”还为始安内史。郡民龚玄宣,云神人与其玉印玉板书,不须笔,吹纸便成字,自称“龚圣人”,以此惑众。前后郡守敬事之,昭明付狱治罪。及还,甚贫罄。世祖曰:“裴昭明罢郡还,遂无宅。我不谙书,不知古人中谁比?“迁射声校尉。九年,复遣北使。建武初为王玄邈安北长史、广陵太守。明帝以其在事无所启奏,代还,责之。昭明曰:“臣不欲竞执关楗故耳。”昭明历郡皆有勤绩,常谓人曰:“人生何事须聚蓄,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子孙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则不如一经。”故终身不治产业。中兴二年卒。
(节选自《南齐书·卷五十三》,有删改)
译文:
裴昭明,河东郡闻喜县人,是宋太中大夫裴松之的孙子。其父裴骃任南中郎参军。裴昭明年轻时便传授儒学和史学,宋泰始年间,任太学博士。有司奏报说:“太子结婚,纳征礼用的是玉璧和虎皮,不清楚这有什么标准和依据。”裴昭明发表见解说:“周礼男方给女方送聘礼,把成双成对的皮作为礼物陈列于中庭。这成双成对的皮就是鹿皮。晋太子用两张虎皮 纳征礼,晋太元年间公主结婚时的纳征礼,用了虎皮豹皮各一张,大概是认为周礼中关于婚礼条款并不完备详尽。王公之礼应有等差,所以取用花纹华美的虎皮豹皮,为的是使公主的婚礼显得隆重。但是,虎豹皮虽有彩色花纹,征礼并没有说要用它;用熊皮作为礼物虽然很古朴,婚仪中并没有说要用它;珪璋虽然很美,其用途却各不相同。现在应当以古代的典籍为准则,凡是违离典籍的,都应当加以补充、纠正。”于是有司又多次讨论,决定在礼品中增加珪璋和豹皮熊皮各二张。元徽年间,裴昭明出任长沙郡丞。任职完毕时,刺史王蕴对他说:“你很清贫,一定没有回去的路费。湘中人士中如果有馈赠礼物给我而求职的,我是不会吝啬的。”裴昭明说:“下官我愧为郡的辅佐,不能够对长官您有所帮助为您争光,怎能因为鸿都之事连累您清正的名声呢。”历任官职至祠部通直郎。齐永明三年,裴昭明奉命出使北魏,齐世祖对他说:“因为你有承担重任的才能,出使回来之后,一定奖赏你做一个州郡的官员。”回来之后裴昭明作了始安内史。郡中有一个叫龚玄宣的百姓,说是神人传给他玉印玉板书,不须用笔,只须对着纸吹气就能现出文字,自称“龚圣人”,以此来迷惑民众。前后任郡太守对他很恭敬,而裴昭明把他逮捕入狱治罪。等到裴昭明任满还都,贫困得几乎一无所有。齐世祖说:“裴昭明罢职回来,连住宅也没有。我不太熟悉历史,不知道古人中有谁和他一样?”提升他为射声校尉。永明九年,又派他出使北魏。建武初年,裴昭明任王玄邈的安北长史、广陵太守。齐明帝因为他在任期间没有章表上奏,所以让人代替他的职位命他回京都,并且责备他。裴昭明说:“我是不想和别人争着执掌大权才这样做啊。”裴昭明历任过好几处郡官,都有勤劳的政绩,他常常对人说:“人生有什么事需要积蓄财物呢?除了自身之外,你还需要些什么呢?子孙如果没有才能,我积蓄财物会让他们给散失殆尽;子孙如果能够自立,则不如使他们精通一种经书。”所以裴昭明一辈子都不经营积聚产业。齐和帝中兴二年,裴昭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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