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言《陈长生传》原文及翻译
张惠言
原文:
余故居南郊德安里,邻有陈长生者,与兄奉母以居,无妻子,有室一楹,园地以稜计者十。兄偻且病,常给爨守舍。而长生力治地种菜,卖之得钱,且为人赁佣以充食。
长生为人少言多笑,即有陵之,大恚,辄复笑,即已,未尝校。其为佣,勤甚。他佣所苦弗欲,悉任长生,长生皆为之无怠。主人善之,或侈与直,则计其佣之数取之,而反其余,笑曰:“此足矣。”固与之,则又笑委之去。及其于所价直皆然。人谓长生痴也。
余幼时儿嬉,日过其门,门前树瓜瓠之属,夏秋之交,编竹为架,垂垂然。时见长生兄弟奉母坐其下,手一盂饭,蔬一盆,且语且食。长生或时时抗声歌,则格格笑,母与兄皆笑。其后予徙居城中,岁时至旧庐,恒过访焉。
十余年,其母死,鬻其园地之半以敛焉,而葬于其室前。家益贫,兄病益甚。长生晨则食其兄,而出力作,暮归,扶持之甚备。兄困,意不当辄怒詈长生,每彻旦。比屋闻者咸不平,而长生未尝有言。年余,兄死,则又鬻其园地以敛,而葬于母旁。数月,长生亦死。邻人鬻其居以葬焉。
论曰,孟子之言曰:人性善。如长生者,其耳之所闻,目之所见,岂尝知有礼义之说哉?何其鞠躬君子也。长生之事母与兄,乡之人知而善之;然至其取舍退让,则谓之痴,何哉?余故述其事,将以待考风俗者有取焉。
(选自《茗柯文补编》)
译文:
我以前住在南郊德安里时,有个邻居名叫陈长生,他和哥哥一起住,共同侍奉母亲,他没有妻子儿女,只有一间房子,有一块十稜大小的菜园。他的哥哥脊背弯曲,且身患疾病,经常在家中做饭和看门。长生辛勤耕地种菜,靠卖菜赚钱,并且还得受雇他人来补贴家用。
长生这个人话少而笑多,即使有人欺负他,内心很愤怒,也会立即又笑起来,当时就结束了,过后不再计较。他作为佣工,十分勤劳。其他佣工不想做的苦差事,全交给长生去做,长生都去做没有一点懈怠。主人认为他善良,有时多给他工钱,他却计算自己被雇佣的工时收取钱财,并返还多出的部分,还笑着说:“这就够了。”主人如果坚持给,他又会笑着丢下多给的钱离开。和他相关的报酬都是这样。人们都认为长生不聪明。
我小时候玩耍,每天路过他家,他家门前种有瓜果一类的植物,夏秋交替之际,用竹子编成藤架,枝叶纷纷低垂。我经常看见长生兄弟侍奉母亲坐在藤架下面,手里端着饭和菜,一边说一边吃。长生有时会大声歌唱,唱完格格而笑,母亲和哥哥都笑了。后来我搬家住在城里,每年固定的时间回老家,还经常拜访他。
十多年后,长生的母亲去世,他卖掉一半的菜园来治丧,并且把母亲埋在房子的前面。此后家境更加贫寒,哥哥的病情也更重了。长生早上起来就喂他哥哥吃饭,然后离家努力劳作,傍晚才回来,照顾哥哥很周到。哥哥生命垂危,有不合心意的事情就发怒责骂长生,常常从晚上一直到天明。听到的邻居都感到不满,但长生不曾说什么。过了一年多,他哥哥去世,就又卖了菜园来治丧,并把哥哥安葬在母亲的墓旁。几个月后,长生也去世。邻居卖掉他的房子来安葬他。
我认为,孟子“人性善”的主张是对的。就像长生这样的人,他耳闻目见不多,难道曾经学习过礼仪教化的主张吗?但是他的言行多么符合君子的标准啊!长生侍奉母亲和哥哥,同乡的人了解他并认为他善良;然而对于他舍利取义,谦虚退让,却认为他是不聪明的,这是为什么呢?因此我记述他的事迹,等待将来考察风俗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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