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原文及翻译
世说新语
原文:
褚公于章安令迁太尉记室参军,名字已显而位微,人未多识。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尔时,吴兴沈充为县令,当送客过浙江,客出,亭吏驱公移牛屋下。潮水至,沈令起彷徨,问:“牛屋下是何物人?”吏云:“昨有一伧父来寄亭中,有尊贵客,权移之。”令有酒色,有遥问:“伧父欲食饼不?姓何等?可共语。”褚因举手答曰:“河南褚季野。”远近久承公名,令于是大遽,不敢移公,便于牛屋下修刺诣公,更宰杀为馔,具于公前,鞭挞亭吏,欲以谢惭。公与之酌宴,言色无异,状如不觉。令送公至界。
译文:
褚季野从章安县令升任太尉郗鉴的记室参军,当时名声已经很大,可是官位低,很多人还不认识他。褚季野坐着商船往东去,和几位送旧官的属吏到钱唐亭投宿。这时,吴兴人沈充任钱唐县令,正好要送客过浙江,客人到来,亭吏就赶出褚季野,把他移到牛屋里。夜晚江水涨潮,沈县令起来在亭外徘徊,问牛屋里是什么人,亭吏说:”昨天有个北方佬来亭中寄宿,因为有尊贵客人,就姑且把他挪到这里。”县令这时已有几分酒意,便远远地问道:“北方佬想吃饼吗?你姓什么?可以出来交谈交谈。”褚季野便拱手回答道:“河南褚季野。”远近的人久仰褚季野的大名,县令于是大为惶恐。又不敢起动他,便在牛屋里呈上名帖拜谒他,并且另外宰杀牲畜,整治酒食。还当着褚季野的面鞭责亭吏,想用这些做法来道歉,表示愧意。褚季野和县令对饮,言谈、脸色没有什么异样表现,好像对这一切都没在意似的。后来县令把他一直送到县界。
【注释】
[1]沈充:生平不详。
[2]何物人:什么人。
[3]伧父:北方佬。南北朝时南人蔑称北人为“伧人”。
[4]褚季野:即褚裒。
[5]遽(jù):惊慌。
[6]刺:名帖。
[7]馔: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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