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原文及翻译(二)
史记
原文: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 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选自《史记·太史公自序》,有删改)
译文:
《周易·系辞》中说:“天下的人倾向是一致的,而心思却是多种多样的,目的相同而采用的途径不一样。”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德家,这些都是探讨治国之道使国家强盛的学派,只不过他们所尊奉的理论之间,对于治国所采用的途径不同,有考虑全面与不全面的区别罢了。我曾私下研究过阴阳家的方术,他们注重吉凶祸福的征兆和众多的忌讳,使人感到拘束而畏惧颇多;然而他们排列四时运行的顺序,是不可遗弃丢失的。儒家学说博大,但缺少治国的切要纲领,出的力气大而收的功效少,所以他们的主张难以全部采纳;然而他们制定君臣父子次序的礼仪,排列夫妇长幼的分别,是不可更改的。墨家提倡节约却难以遵循,所以他们的主张不能全部照办;但他们加强本业(农业与手工生产)节省费用是不可废弃的。法家严酷而缺少恩德;但他们纠正君臣上下的名分,是不可更换的。名家使人知道名位不同,礼节也不相同;但繁文缛节却容易失真;但是他们辨正名(概念)和实(实际)的关系,却不能不认真考察。道家使人行动合乎无形的“道”,使万物富足。道家学说是本着阴阳家的四时大顺,采用儒家、墨家之长,提取名家法家的要领,与四时一起变化,适应万物变化,树立风俗,用于人事,无所不宜,主旨简明,容易操作,办事少而功效大。儒家则不然:认为君主是天下的楷模,君主倡导而大臣应和,君主先行而大臣随从。如此这般,君主劳累而大臣闲逸。至于大道中的要点,舍去贪欲和要强,不玩弄聪明和智慧,放弃了这一重大问题而用智术治理天下。精神使用过度则必会衰竭,体力使用过度则必会疲惫。形神不安而想和天地一起长存不灭,还从来没听说过。
上大夫壶遂说:“从前,孔子为什么要写《春秋》呢 ”太史公说:“我曾听董生说过:‘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时,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诸侯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了,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把这个作为天下人行动的准则,贬抑天子,斥退诸侯,声讨大夫,以阐明王道。’孔子说:‘我想把我的思想用空话记载下来,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明显。’《春秋》,从上而言,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的政治原则;从下而言,辨明为人处事的纲纪,分清疑惑难明的事物,判明是非的界限,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主意,褒善贬恶,崇敬贤能排抑不肖,使已经灭亡的国家保存,使已经断绝的世系延续,补救政治上的弊端,兴起荒废的事业,这些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没有比《春秋》更有用了。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都记在《春秋》里了。《春秋》中,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亡国的有五十二个,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所以《周易》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此说,‘臣杀君,子杀父,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所以,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得一个死罪的名声。其实,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所以《春秋》这部书,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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