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涑水记闻·胡顺之为浮梁县令》原文及翻译
司马光
原文:
胡顺之为浮梁县令,民臧有金者,素豪横,不肯出租,畜犬数十头,里正近其门辄噬之。绕垣密植橘柚,人不可入。每岁里正常代之输租,前县令不肯禁。顺之至官,里正白其事,顺之怒曰:“汝辈嫉其富,欲使顺之与为仇耳。安有王民不肯输租者邪?第往督之。”及期,里正白不能督;顺之使手力①继之,又白不能;又使押司录事继之,又白不能。顺之怅然曰:“然则此租必使令自督邪?”乃命里正聚藁自抵其居以藁塞门而焚之臧氏人皆逃逸顺之悉令掩捕驱至县,其家男子年十六以上尽痛杖之。乃召谓曰:“胡顺之无道,既焚尔宅,又杖尔父子兄弟,尔可速诣府自讼矣。”臧氏皆慑服,无敢诣府者。自是臧氏租常为一县先。
府尝遣教练使诣县,顺之闻之,曰:“是固欲来烦扰我也。”乃微使人随之,阴记其入驿舍及受驿吏供给之物。既至,入谒,色甚倨,顺之延与坐,徐谓曰:“教练何官邪?”曰:“本州职员耳。”曰:“应入驿乎?”教练使曰:“道中无邸店,暂止驿中耳。”又曰:“应受驿吏供给乎?”曰:“道中无刍粮,故受之。”又曰:“应与命官坐乎?”教练使趣下谢罪。顺之乃收械系狱,置暗室中,以粪十瓮环其侧。教练使不胜其苦,因顺之过狱,呼曰:“令何不问我罪?”顺之笑谢曰:“教练幸勿讶也,今方多事,未暇问也。”系十日,然后杖之二十,教练使不服,曰:“我职员也,有罪当受杖于州。”顺之笑曰:“教练久为职员,殊不知法,杖罪不送州邪?”卒杖之。自是府吏无敢扰县者。州虽恶之,然亦不能罪也。后为青州幕僚,发麻氏罪,破其家,皆顺之之力。真宗闻其名,召至京师,除著作佐郎、洪州佥判。
顺之为人深刻无恩,至洪州,未几,病目,恶明,常以物帛包封乃能出。若日光所烁,则惨痛彻骨。由是去官,家于洪州。后以覃恩②迁秘书丞,又上言得失。章献太后临朝,特迁太常博士;又以覃恩迁屯田员外,卒于洪州。顺之进士及第,颇善属文。
(选自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六》)
【注】①手力:官府中做杂役的小吏。②覃恩:广施恩泽,旧时多用以称帝王对臣民的封赏、赦免等。
译文:
胡顺之做浮梁县令,县里有位臧姓的富裕户,一向跋扈蛮横,不肯交税赋。在家里养了几十条狗,里正靠近其门狗就咬他。又在墙外密集种植橘树柚树,人们进不到他家去。每年里正都替他交纳税赋,前任县令也不肯制止他。胡顺之到任,里正禀报了此事,胡顺之生气地说:“你们嫉妒他富有,想让我和他结仇,哪里有不肯交税赋的人呢?按照等级去督催他。”等到了期限,里正禀报说督催不了,胡顺之就派衙役继续督催,衙役又禀报说督催不了。他又派押司录事继续,他们又禀报说督催不了。胡顺之怅然地说:“既然如此,那么这个税赋一定要我亲自督催了?”胡顺之命里正聚集藁草,自己到达臧家住处,用藁草塞住门后焚烧。臧家人都逃了出来,胡顺之下令将他们全部抓捕,驱赶至县衙,臧家十六岁以上的男子全被狠狠地杖责。然后召来当家人说:“胡顺之无道,焚烧你的家,又杖责了你们父子兄弟,你可迅速前往州府提起诉讼。”臧家人全都因恐惧而屈服,没有敢去州府诉讼的。从那以后,臧家缴税赋常在县里最前头。
知州曾派教练使到县里办差,胡顺之听说后说:“本来就是来烦扰我的。”于是秘密派人跟踪他,暗中记录下他入住的驿站以及接受驿吏提供的补给。教练使到达后,进入县衙拜见胡顺之,神情很是傲慢,胡顺之请他入座,慢慢地问道:“你是什么官衔啊?”教练使说:“我只是州府里的职员。”胡顺之又问:“你应当住进驿舍吗?”教练使说:“路上没有客店,暂且住在驿舍里罢了。”胡顺之又问:“你应当接受驿吏的供给吗?”教练使说:“路上没有粮草,所以接受了供给。”胡顺之又说:“你应当同朝廷命官同坐吗?”教练使听后连忙离座谢罪。胡顺之于是把他刑拘下狱,关押在暗室里,在他周围放置了十个盛着粪便的瓮。教练使忍受不了这种痛苦,趁胡顺之探视牢狱的时候,高喊道:“县令为何不审问我的罪行?”胡顺之笑着致歉说:“教练你不要感到奇怪,眼下事情比较多,没时间过问。”关了教练使十天,然后杖责二十,教练使不服气,说:“我是州府职员,有罪当在州府受杖。”胡顺之笑道:“教练久为职员,难道还不懂杖责是不用送到州府的法令吗?”最终杖责了他。自此再没有敢烦扰县衙的府吏了。知州虽然憎恶他,但是也不能治他的罪。胡顺之后来做了青州幕僚,揭发麻氏罪行,抄其家都是胡顺之所为。真宗闻知他的名声,把他召至京城,授予著作佐郎、洪州佥判的职位。
胡顺之为人严峻苛刻不讲情义,到了洪州任上不久就患上眼疾,忌见光,常得用布帛包裹眼才能出门,如果眼被日光晃耀到,就会疼痛到骨子里。于是辞官,定居在洪州。后来因蒙皇恩升任秘书丞,又开始上书论得失。章太后主持朝政,特升他为太常博士;再次因蒙皇恩升任屯田员外,最后死于洪州。胡顺之是进士及第,很擅长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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