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刘清之传》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刘清之,字子澄,临江人。登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第。调万安县丞。时江右大侵,郡檄视旱,徒步阡陌,亲与民接,凡所蠲除,具得其实。州议减常平①米直,清之曰:“此惠不过三十里内耳,外乡远民势岂能来?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馁死者。今有粟之家闭不肯粜,实窥伺攘夺者众也。在我有政,则大家得钱,细民得米,两适其便。”乃请均境内之地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乡,官为主之。规画防闲,民甚赖之。帅龚茂良以救荒实迹闻于朝,又偕诸公荐之。茂良入为参知政事,与丞相周必大荐清之于孝宗。召入对,首论:“民困兵骄,大臣退托,小臣苟偷。愿陛下广览兼听,并谋合智,提要挈纲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变、弊不可革者,变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间耳。”改太常寺主簿。丁内艰,服除,通判鄂州。
鄂俗计利而尚鬼,家贫子壮则出赘,习为当然,而尤谨奉大洪山之祠,病者不药而听于巫,死则不葬而畀诸火,清之皆谕止之。差权发遣②常州,改衡州。先是,郡饰厨传以事常平、刑狱二使者,月一会集,互致折馈。清之叹曰:“此何时也?与其取诸民,孰若裁诸公。吾之所以事上官者,惟究心于所职,无负于吾民足矣。岂以酒食货财为勤哉?”清之自常禄外,悉归之公帑,以佐经用。至之日,兵无粮,官无奉,上供送使无可备。已而郡计渐裕,民力稍苏。归,筑槐阴精舍以处来学者。光宗即位,起知袁州,而清之疾作,犹贻书执政论国事。诸生往候疾,不废讲论,语及天下,孜孜叹息,若任其责者。周必大来视疾,谓曰:“子澄其澄虑。”清之气息已微,云:“无虑可澄。”遂卒。
(《宋史·刘清之》)
【注】①常平:古时用以平抑粮价的粮仓。 ②权发遣:宋代官制,相当于知州。
译文:
刘清之,字子澄,临江人。绍兴二十七年考中进士。调任万安县丞。当时江西发生大饥荒,郡里传檄让视察旱情,他徒步行走在田间,亲自与百姓接触,凡是经他减免的赋税,都能符合实际情况。州里议论减低常平仓(专为平抑粮价而设置)的米价,清之说:“这样的好处不过让三十里之内的百姓得到,外乡远地的按这种形势怎么能前来?老人小孩和患病的人一定会有饿死的。现在有粮食的人家闭门不愿卖粮,实在是因为窥伺且想要抢夺粮食的人多。我这里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大户人家得到钱,让穷人得到米,双方都能得到好处。”于是他请求将境内的土地平均分为八份,谋划防止产生闲田,百姓都很依赖他。县令龚茂良把他救荒实迹上报朝廷,又同其他推荐他。茂良入朝廷担任参知政事,与丞相周必大于孝宗推荐清之。孝宗召刘清之入朝论对,首先说:“百姓贫困,士兵骄横,大臣退缩推诿,小臣苟且偷安。希望陛下广开视听,集中众人的智谋,抓住主要事情努力施行。从古至今没有不能变的习俗,没有不能革除的弊病,变革后再使其通行,只在陛下的一念之间。”改任太常寺主簿。遭遇母丧,服丧结束后,担任鄂州通判。
鄂州当地的习俗计较好处崇尚鬼神,穷人家的孩子长大后就出赘为婿,习惯后认为是当然的事,尤其恭谨于对大洪山的祭祀,有病的人不吃药而是听从巫师,死后不埋葬而是把尸体投入火里,清之对这些都劝告制止。差权发遣常州,改衡州。以前,郡里装饰厨房客舍来侍奉常平、刑狱两方使臣,每月请来聚会一次,互送馈赠。清之感叹说:“这是什么时候?与其从百姓那里征取,不如公家减少用度。我用来侍奉上官的,只是对主管的事竭尽心智,对我的百姓不辜负就够了。哪能用酒食财货作为献殷勤的手段呢?”清之在平常的俸禄之外,其余全部送回作为公款,来帮助官府的日常经用。到任的时候,军队没有粮食,官吏没有俸禄,向上进贡迎送使臣所需之物无从准备。不久郡里德财力渐渐丰裕,民力逐渐恢复。归乡后,修筑槐荫精舍来接待前来求学的人。光宗即位,起用他担任袁州知州,但清之疾病发作,仍然向执政者写信论说国事。他的学生前来探视病情,他仍讲论不息,话说到天下之事,一再叹息,好像担任这些责任的人。周必大来探视病情,对他说:“子澄还是清清思虑吧。”清之的气息已经微弱了,说:“没有什么思虑需要澄清。”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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