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诚明篇》原文及翻译
王夫之
原文: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仁义,天德也。性中固有之而自知之,无不善之谓良。非闻见小知而已。行所不逮,身所不体,心所不喻,偶然闻一师之言,见一物之机,遂自以为妙悟,小知之所以贼道。
因理而体其所以然,知以天也;事物至而以所闻所见者证之,知以人也。通学识之知于德性之所喻而体用一源,则其明自诚而明也。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小大,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体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
(节选自王夫之《张子正蒙注·诚明篇》)
译文:
内心真诚并且通达而学到的知识就是天赋予的良知,仁爱和正义是天的德性。人性中本来就有并且自己也知道,没有不好的行为就是所说的良知。并不是听到的看到的浅显知识。行动达不到,身体不能体验,心里不明白,偶然听见一位老师的话语,看见一个事物的智巧,于是自己认为是绝妙的领悟,这就是小智慧损害道义的原因。
根据道理体悟它为什么是这样的,是天德的智慧;凭借看见的和听见的证实出现的事物,是凡人的智慧。从德性明白通晓学识的智慧并且体悟运用于一体,那么其中的聪明就自然真诚而且清楚了。所说的真诚聪明.的人,本性与天德,没有看到有大小的区别。通晓事物的道理,听说的看见的智慧与本性相互印证,达到本性德性与天德相统一,那么事物就没有大小,一切事物中都存在这样的道理。本性即使在人这里而变得小,道义即使在天那里而变得大,凭借人德知晓天德,通过人体悟天德,那么对于我而言就不存在大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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