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提纲·洁己》原文及翻译
州县提纲
原文:
居官不言廉,廉盖居官者分内事。孰不知廉可以服人?然中无所主,则见利易动。盍思人生贫富,固有定分,越分过取,此有所得,彼必有亏。况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苟有一毫妄取,虽有奇才异能,终不能以善其后。故为官者当以廉为先,而能廉者必深知分定之说。
(节选自《州县提纲·洁己》)
译文:
做官不必说廉洁,廉洁本是官员职分内的事。谁不知廉洁可以使人信服?然而心中没有操守,就见到利益容易动摇。何不想想人生贫富,本由命运决定,超过本分过度获取,在这个方面有所得,在那个方面必定有所失。况且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一旦陷于贪污,一辈子不可洗清。因此可以忍受饥寒,可以被人杀戮,唯独不可胡乱地获取一分一毫。如果有一分一毫的胡乱获取,即使有奇异杰出的才能,最后也不能善终。所以做官的人应当把廉洁放在首位,而能够保持廉洁的官员必定深知本分所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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