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与王介甫第二书》原文及翻译
曾巩
原文:
巩顿首介甫足下:
比辱书,以谓时时小有案举,而谤议已纷然矣。足下无怪其如此也。夫我之得行其志而有为于世,则必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然后乃可以为治,此不易之道也。盖先之以教化则人不知其所以然而至于迁善而远罪虽有不肖不能违也待之以久则人之功罪善恶之实自见虽有幽隐不能掩也。故有渐磨陶冶之易,而无按致操切之难;有恺悌忠笃之纯,而无偏听摘抉之苛。己之用力也简,而人之从化也博。虽有不从而俟之以刑者,固少矣。古之人有行此者,人皆悦而恐不得归之。其政已熄而人皆思,而恨不得见之,而岂至于谤且怒哉?
今为吏于此,欲遵古人之治,守不易之道,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诚有所不得为也。以吾之无所于归,而不得不有负冒于此,则姑汲汲乎于其厚者,徐徐乎于其薄者,其亦庶几乎其可也。顾反不然,不先之以教化,而遽欲责善于人;不待之以久,而遽欲人之功罪善恶之必见。故按致操切之法用,而怨忿违倍之情生;偏听摘抉之势行,而谮诉告讦之害集。己之用力也愈烦,而人之违已也愈甚。况今之士非有素厉之行,而为吏者又非素择之材也。一日卒然除去,遂欲齐之以法,岂非左右者之误而不为无害也哉?则谤怒之来,诚有以召之。故曰:足下无怪其如此也。
虽然,致此者岂有他哉?思之不审而已矣。顾吾之职而急于奉法,则志在于去恶,务于达人言而广视听,以谓为治者当如此。故事至于已察,曾不思夫志于去恶者,俟之之道已尽矣,则为恶者不得不去也。务于达人言而广视听者,己之治乱得失,则吾将于此而观之,人之短长之私,则吾无所任意于此也。故曰:思之不审而已矣。
足下于今最能取于人以为善,而比闻有相晓者,足下皆不受之,必其理未有以夺足下之见也。巩比懒作书,既离南康,相见尚远,故因书及此,足下以为如何?不宣。巩顿首。
译文:
曾巩叩头拜王介甫足下:
最近承蒙您写信给我,起每每稍有考核并荐举,但诽谤议论已纷至沓来。足下对此不必感到奇怪。凡能实现自己的志向并对社会有所作为的大,必定先实施教化,并等待一段时间,然后才可以着手治理,这是千古不变的治国之法。因为先实施教化,人们虽然不知道这样做的原因,却做到移性向善、远离罪恶,即使有不贤的人,也不能违逆。等待一段时间,人们的功罪善恶自然就会如实地显现出来,即使有隐秘之事,也不能遮掩。所以这样做容易收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而不至于困难到要使用威胁压制的手段;有平易近人、忠实诚笃的好处,而不会有偏听偏信、指摘挑剔的苛刻行动。自己用力省了,而接受教育的人却多了。即使还有不顺服因而需等待刑罚处置的人,也一定少了。古时候能够这样做的人,人民都悦服他,唯恐不能归他管辖。他的政事虽已成为过去,但人们还在追思怀念他,遗憾不能亲眼见到他,又怎么会怨谤以至愤怒呢?
假使在此做官,要想遵循古人的政治,信守不变的法则,先实施教化,并等待一段时间,确实有办不到的地方。因为自己没有归合天下人心的办法,而不得不在这负俗冒进,那么姑且拣重要的事情迅速加以处理,那些不重要的方面则要慢慢来,那还差不多可以行得通。但反之就不是这样,不先实施教化,而急于要求他人为善;不等待一段时间,就急于要求人们的功罪善恶显现出来。所以威胁压制的方法通行,怨愤背叛的情绪就滋长;偏听挑剔的风气盛行,这样揭短的弊端就丛生。自己用力越多,人们对自己的违抗也越烈。何况现在的读书人平素没有磨砺的操行,当官的又不是平素考察挑选出来的良材。一日之间突然除去旧法,就要以新法整治一切,这难道不是手下人的失误而且不是无害的吗?(如此看来,)谤议怨怒的产生,确有招致它来的原因。所以说:足下不必对此感到奇怪。
虽然这样,造成这样一个局面的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考虑问题不慎重罢了。只是看重自己的职位而急于执法,那么,志在去除邪恶,就必须使人言上达而且开阔视听,我以为治国者应当如此。所以事情已经明察,即使不是曾经立志去除邪恶的人等待之道也已经尽到了,那么作恶的人就不得不除掉了。务求人言上达而且开阔视听的人,他自己的治乱得失,就将从人们的议论中观察出来,对于别人的长短隐私,就不会去加以注意了。所以说:是考虑问题不慎重罢了。
足下如今是最能从别人那里听取意见进而做好事的人,但近来听说有把意见明白相告的,足下都不接受,想必是他们的道理还不足以改变足下的看法。我近来懒得写信,已经离开南康,相见之日还远,所以凭借这封信谈到这些问题,不知您认为怎样?余言不尽。曾巩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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