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原文及翻译
董仲舒《春秋繁露》
原文: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
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枣与错金以示婴儿,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与千万之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闇也。
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闇,故民不陷。《诗》云:“示生显德行。”此之谓也。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义大,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也。故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今不示显德行,民闇于义不能炤,迷于道不能解,固欲大严憯以必正之,直残贼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势不行。仲尼曰:“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其所谓有道、无道者,示之以显德行与不示尔。
(取材于董仲舒《春秋繁露》)
译文:
上天降生人类,使人生有义和利。利用来养身体,义用来养精神。精神得不到义的滋养,就不会快乐;身体得不到利的滋养,就不会安适。义,是精神的养料;利,是身体的养料。身体不比精神更贵重,所以用来养生的东西没有比义更重要的了。义涵养人的精神比利滋养人的身体重要得多。有义的人,即使贫穷也能自得其乐;而特别没有义的人,即使富裕也不能活下去。我根据这一点而证实义养人比财、利更为重要。
人民不知道这个道理,常常倒行逆施,都忘记义而为利牺牲,违背义而走向邪道,伤害了自身,使自己家庭遭受祸害。这不是因为他替自己谋利没有用尽心思,就是因为他的智慧不够明达。现在有人拿着大枣和金器给婴儿看,婴儿必定去拿大枣而不拿金器;拿着一斤黄金和价值千万的珠宝给农夫看,农夫必定拿黄金而不拿珠宝。所以对于人来说,小的事物容易了解,大的事物难以看清。现如今利对于人来说是小的事物,义对于人来说是大的事物,难怪人民都趋向利而不趋向义。这本来就是人民所不了解的。
圣人做阐明义的事情来使人民了解义与利的关系,所以人民不会犯罪。《诗经》说:“以显明的德行昭示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古代圣王用显明的德行昭示人民,人民快乐而歌颂就作了这首诗,心里诚悦而受感化就形成了风俗。所以不用命令他们做好事而他们自己会做好事,不用禁止他们去犯法而他们自动不会犯法。他们遵从执政者的意志,不待人去驱使,就自然而然这样做。所以说:圣人能够感动天地、变化四时,没有别的缘故,因为他晓得大义,所以能够感动,能够感动所以能够变化,能够变化所以教化普及,教化普及所以人民不犯法,人民不犯法所以不必使用刑罚,不必使用刑罚就是尧、舜的功德。这是天下大治的道理,是古代圣王传授下来,后代圣主继续执行的。所以孔子说:“谁能够走出屋外不从房门经过?为什么没有人从我这条路行走呢!”
现在不把显明的德行昭示人民,人民对义不了解而不能明达,对道理感到迷惑而不能解脱,因此若想用严刑酷法来纠正他们,这只是残害上天所生的人民,而使君主的德行浅薄罢了,这在情势上是行不通的。孔子说:“国家政治清明,即使施行刑法,也没有可以处刑的人;国家政治不清明,即使杀戮人民,也是杀不尽的。”他所说的政治清明、不清明,就是指用显明的德行昭示人民和不昭示人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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