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监进奏院刘巽、大理评事苏舜钦并除名勒停》原文及翻译
宋史
原文:
甲子,监进奏院刘巽、大理评事苏舜钦并除名勒停,殿中丞王益柔监复州税。先是,杜衍、范仲淹、富弼等同执政,多引用一时闻人,欲更张庶事。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为。而舜钦,仲淹所荐,其妻又衍女,少年能文章,议论稍侵权贵。进奏院祠神,舜钦循前此,用鬻故纸公钱召伎女间席会宾客。拱辰廉得之,讽其属鱼周询、刘元瑜等劾奏,因欲摇动衍。事下开封府治,于是舜钦及巽俱坐自盗,同时斥逐者多知名士。世以为过薄,而拱辰等方自喜曰:“吾一举纲尽矣!”狱事起,枢密副使韩琦言于上曰:“昨闻宦者操文符,捕馆职甚急,众听纷骇。舜钦一醉饱之过止可付之有司治之何至是陛下圣德素仁厚独自为是何也上悔见于色。自仲淹等出使,谗者益深,而益柔亦仲淹所荐,拱辰既劾奏,宋祁、张方平又助之,乃言益柔作《傲歌》,罪当诛,盖欲因益柔以累仲淹也。章得象无所可否,贾昌朝阴主拱辰等议。及辅臣进白,琦独言:“益柔少年狂语,何足穷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国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为《傲歌》可见也。”上悟,稍宽之。时两府合班奏事,琦必尽言,事虽属中书,琦亦对上陈其实,同列尤不悦,上独识之曰:“韩琦性直。”己巳,诏曰:“朕闻至治之世,元凯共朝,不为朋党。君明臣哲,垂荣亡极。朕昃食厉志,庶几治古。而人务交游,家为激讦,更相附离,以沽声誉。至阴招贿赂,阳托荐贤。又按察将命者恣为苛刻,属文之人类亡体要,自今委中书门下、御史台采察以闻。”
(节选自《宋史全文》卷八下,有删改)
译文:
甲子日,监进奏院刘巽、大理评事苏舜钦一同被除名,勒令停职,殿中丞王益柔监督复州税收。在这之前,杜衍、范仲淹、富弼等人同时掌管政权,大多引荐任用当时在社会上有名望的人,想要改革政事。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人不给他们所做的事便利。而苏舜钦,是范仲淹所推荐的,他的妻子又是杜衍的女儿,少年时就能写文章,议论中逐渐指责权贵。掌管监进奏院祠神,苏舜钦照着从前的旧例,用卖旧公文纸的钱召歌伎入席宴请宾客。王拱辰访得这件事,委婉地让他的下属鱼周询、刘元瑜等弹劾上奏,想要借此动摇杜衍的地位。事情下发到开封府审理,由于这件事苏舜钦和刘巽都被判犯了监守自盗的罪,同此案一起被驱遣的大多是知名文人。世人认为过于刻薄,而王拱辰等人正暗自欢喜说:“我们只做了一件事,就将他们一网打尽了!”案件发生后,枢密副使韩琦对皇帝进言说:“昨天听说宦官拿着文书,十分紧急地抓捕官员,众人听了纷纷感到惊骇。苏舜钦区区一个喝醉吃饱的过错,只需要交给有关部门治理即可,何必到这种地步?陛下圣德向来仁厚,唯独做了这样一件不仁厚的事,为什么呢?”皇帝的后悔之情形诸于色。自从范仲淹等人出使,进谗言的人越来越刻毒,而王益柔也是范仲淹所推荐的,王拱辰已经弹劾上奏,宋祁、张方平又帮助他,说王益柔写了一首《傲歌》,按照罪名应判诛杀,大概是想要借王益柔来牵连范仲淹。章得象不赞同也不反对,贾昌朝暗中主持让王拱辰等人商议。等辅佐的臣子进来陈述,韩琦一个人说:“王益柔少年人发些张狂的话语,哪里值得深深治罪呢?天下的大事本来就不少了,近臣应该和国家休戚相关,却放着这些大事不说,而攻击一个王益柔,这说明他们有特殊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一首《傲歌》而已。”皇帝醒悟,稍微宽恕了他们。当时两府合班上奏言事,韩琦一定言无不尽,事情即使属于中书省的,韩琦也对皇帝陈述它的实情,与他同列的大臣特别不高兴,皇帝却独能赏识他说:“韩琦的性格耿直。”己巳日,皇帝下诏说:“我听说十分太平的世道,贤臣才士共处一朝,不结交朋党。君主圣明而臣子贤能,焕发光彩没有极限。我过午进膳(勤于政事),磨砺志气,或许可以效仿古代升平社会。而人们从事交游,各家都激烈地斥责别人,互相依附,用来谋取名誉(或沽名钓誉)。以至于暗中招受贿赂,明面上托词是推荐贤才。又有考察传命的人恣意做苛刻要求,写文章的人不切实简要,从今天开始委任中书门下和御史台访察来报告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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