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母焚裘》原文及翻译
世说新语
原文:
桓南郡既破殷荆州,收殷将佐十许人,咨议罗企生亦在焉①。桓素待企生厚,将有所戮,先遣人语云:“若谢我,当释罪。”企生答曰:“为殷荆州吏,今荆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颜谢桓公?”既出市②,桓又遣人问:“欲何言?”答曰:“乞留一弟以养老母。”桓亦如言宥之③。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胡时在豫章,企生问至④,即日焚裘。
(选自《世说新语》,有删改)
[注释]①桓南郡:桓玄,东晋将领,袭爵南郡公,世称“桓南郡”。殷荆州:殷仲堪,东晋将领,官至荆州刺史。罗企生:时任殷仲堪幕府咨议参军。②出市:到刑场。③宥(yòu)赦免。之:指罗企生的弟弟罗遵生。④问:音讯。这里指罗企生被杀的消息。
译文:
桓南郡(桓玄)打败了殷荆州(殷仲堪),俘虏了殷的将领十几人,咨议参军罗企生也在其中。桓玄向来厚爱罗企生,要杀他时,先派人对罗企生说:“如果向桓玄道歉,就会免去死罪。”罗企生回答道:“我作为殷荆州的下属,现在殷荆州跑了,生死不明,我有什么脸面向桓公谢罪。”已经到了刑场,桓玄又派人问他:“你还有什么话要说?”罗企生答道:“希望桓公能留我弟弟一条性命,服侍我的老母。”桓玄答应了他的要求。桓玄以前曾给罗企生的母亲胡氏送了一件羊皮袍子,胡氏当时在豫章,得知儿子被杀的消息后,就把这件皮袍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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