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断子》原文及翻译
文言文小故事
原文:
李崇为扬州刺史。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 zī 嗟 jiē 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 诘 jié 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曰:“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译文:
范仲淹年少时很贫穷,寄居在睢阳一户姓朱的人家里,经常和一个术士交往。正赶上那个术士病危了,让人叫来范仲淹,告诉他:“我善于把水银炼成白金,我的儿子年纪小,不能把这个秘方交托给他,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于是把这秘方和炼成的一斤白金封存做好标志,放在范仲淹怀中,范仲淹正好想推辞的时候,那个术士已经气绝而死。后来过了十几年,范仲淹当上了谏官,那个术士的儿子长大了,范仲淹把他叫来说:“你的父亲会神术,以前他过世的时候,因为你年纪还小,就让我先保管秘方和一斤白金,如今你已经长大了,应当把这些东西还给你。”于是就拿出那个秘方还有白金一起交给术士的儿子,那个密封的标志依旧完好如初。
注释:
为:担任。
先:以前,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
是:这,这样。
亡:丢失,失去。
所:……地方。
状:情况,情形。
言:说。
郡县:这里指郡县里的官员。
易:容易。
旬:一旬等于十日。
向:以前,不久前。
胜:承受得住。
咨嗟:叹息。
而已:罢了。
殊:特别,很。
诘:问罪,究办。
款引:从实认罪。
妄:胡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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