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开物·佳兵》原文及翻译
天工开物
原文:
凡制火药,牙硝、盆硝功用皆同。凡取硝制药,少者用新瓦焙,多者用土釜焙,潮气一干,即取研末。凡研硝不以铁碾入石臼,相激火生,则祸不可测。凡硝配定何药分两入黄同研木灰则从后增入。凡硝既焙之后,经久潮性复生。使用巨炮,多从临期装载也。
(选自《天工开物·佳兵》)
[注释]①焙(bèi):用微火烘烤。②何:某种。③分两:分量,轻重。④黄:指硫黄。⑤使:假设,如果。⑥用:介词,表示动作涉及的对象。⑦从:采取,按照。
译文:
制作火药时,牙硝和盆硝的功用相同。通常用硝制造火药,少量的可以放在新瓦片上用微火烘烤,量大的就要放在瓦锅中用微火烘烤,潮气一烘干,立即取出研成粉末。一般研硝时不可用铁器在石臼中碾压,否则铁石相互摩擦会产生火花,那造成的灾祸就不堪设想了。硝分量多少要按照所配火药的配方而定,加入硫黄一起研磨,木炭末随后才加入。一般硝用微火烘烤干后,时间久了又会返潮。如果是为大炮制作火药,多数采取临时装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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